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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9:19 新京报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但现在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违背了该政策的初衷,又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原政协主席傅继德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出于对目前种种违规问题的思考,而不是说政府不再去管人民住房困难问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傅继德对记者说。据他介绍,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国家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掌
握在政府,二级市场必须实行拍卖,但经济适用房建设并未按此办理,而是交给开发商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按限价销售”。傅继德委员认为,这种做法一方面因不通过招标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对房屋售价控制不严而使开发商取得不合理的利润。此外,傅继德委员说,目前对购房者资格条件的审核管理存在许多漏洞。“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要求的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针对这些问题,傅继德委员建议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困难户按规定选定房屋后由政府直接向其提供经济补助,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建设适宜不同经济阶层群众需求的住宅。同时发展二级市场,低收入人群可以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二手房。

  市民说法

  观点1“有些经济适用房太豪华”“我觉得很多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不是穷人。”家住丰台区西罗园小区的李女士认为,经济适用房质量在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界定上存在问题,“很多经济适用房建造太超级豪华了。”观点2“经济适用房不宜盲目取消”市民耿先生则认为,如果没有更合理的方案跟进,盲目地取消经济适用房,会对低收入者的生活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观点3“其他一些国家的办法可以借鉴”家住大兴区的武女士在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她觉得新加坡的购房政策很好。“在新加坡,国家给每个家庭一个福利房。目前北京的房价特别高,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不低,还是有很多人买不起。”同时还有支持此观点的市民表示,除了新加坡,其他一些国家也给贫困市民提供了一些购房优惠,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改革不妨参考借鉴一下。

  代表观点

  “不能取消经济适用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段柄仁表示,经济适用房审查尚需完善经济适用房不能取消,而是要完善。昨天,北京团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段柄仁明确表示反对“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观点。他指出,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等环节中确实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销售环节上存在房价偏高的问题,部分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他认为,补贴不应该完全给了开发商,还应该给予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补贴。补贴方式不一定是给现金,还可以通过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他表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还可以通过建设廉租房的方式,政府可以集中建一批房子或收购一批二手房然后低租金出租。但是他强调,不能全依靠它。“毕竟不少人还存有居者有其屋的观念。”他认为,目前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对象审查不够严格,以致出现暴发户坐拥几套房还能排号买上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他表示,应该加强对申请购房者的收入调查,调查个税也是其中一种手段,还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果发现申请购房者和提供收入证明机构虚假申报,一定要严厉处罚。他指出,如天通苑、回龙观等经济适用房小区存在居民出行、入学、就医等“先天不足”,不过这并非经济适用房自身的问题,而是小区建设的问题。他认为,除了有开发商为追求利润而抛下公共设施的因素外,还包括城市规划、政府配套设施跟不上等原因。

  会外热论

  支持方房地产业内知名人士杜猛认为经济适用房与经济规律相悖“经济适用房取消是必然,但是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的长短则同样取决于市场。”昨日,北京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杜猛说。杜猛认为,从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实际情况来看,其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他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品。在经济适用房发展上,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在很多方面难以达成共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经济适用房与市场经济原理是相违背的,经济适用房必将会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成熟而取消。昨日,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同样表达了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观点。他认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一方面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手段,开发工薪阶层能够买得起的商品房;另一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在相关社会福利和救济层面对低收入群体给予补助。反对方首都经贸大学副教授邢亚平认为取消将使部分人永远买不起房针对政协委员关于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建议,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邢亚平认为,就北京来说,不能取消经济适用房。邢亚平说,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我国整体住房制度体系中重要的构成部分。有钱的人可以去买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生都买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优惠购房的机会。从现实的房地产市场行情看,北京的土地价格和房价正处于一种缓慢的持续上涨中,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和地价的增长。这部分人需要借助政府的优惠政策来解决住房问题。所以,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也买不起房子。当然,我们应该关注经济适用房交易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比如对经济适用房再上市做出严格规定,防止利用经济适用房进行投机。

  相关数据

  300万平方米2002年,北京市政府就制定了从2003年开始,三年内每年建设不少于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15%2004年北京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为2019.2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发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筑总量是整个商品房开发建筑总量的15%.30多万人1999年以来,经济适用住房共解决了北京3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提高了城镇居民住房水平。1999年以来,北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98年的19.8平方米增加到2003年的24.9平方米,人均增加5.1平方米。70%-80%建设部曾明文规定,各地住宅建设70%-80%应建经济适用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北京规定为年收入6万元以下家庭)。但在实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只占住宅建设中的很小一部分,远远满足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要求。注:相关数据来自北京市建设部门(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谢炜张学冬赖颢宁 周奇 佟佳熹 本版制图\程强 王冰) 1

  北京经济适用房不会停建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停止开发将导致更多问题一位市民在查看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分布示意图。北京每年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放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建议,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住宅处处长孙新欣昨天表示,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孙新欣介绍,2003年国发1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合理的住房体系,经济适用房就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北京市采取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办法,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孙新欣说,对于是否继续开发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直就存在不同的声音。他认为,北京经济适用房建设稳定了住房市场,拉低了北京房价,这是不可否认的。它给众多拆迁改造地区的居民提供了房源,圆了这些老百姓的住房梦;它还为中央机关、北京市机关无房或住房不够标准的干部解决了住房困难。孙新欣认为,在北京土地资源稀缺、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当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没有毛病,比如说户型太大,被高收入的人买了。”孙新欣说,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在我国停止福利分房的背景下产生的,当时一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老百姓消费。一些经济适用房被机关团体买去作为最后的福利分房。北京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建在回龙观、天通苑等比较偏远的地方,当时交通、配套设施还比较落后,房价较低,面积较大。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建委已经意识到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断对政策进行完善。针对有人质疑的对购买者收入审核不严的问题,孙新欣说,“建委现在已经可以通过审核,杜绝同一个人购买一套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孙新欣认为,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除了对购买者的资格进行公示外,建委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她介绍,目前建委正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希望采用查询申请购买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办法,推测其收入状况,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蒙混过关。北京每年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放量难以满足需求,孙新欣表示,政府应该把这些优惠房子配置给最需要保障的人群手中,包括危改户、动迁户、从文化保护区疏散出来的居民。

  现状

  经济适用房高度紧俏前些时北京有楼盘将要放号消息,经核实均属“江湖传言”本报讯房地产行业知情人士昨日称,近期内没有听说北京市内有准备放号的经济适用房楼盘。对于前段时间一些楼盘传出的将要放号的消息,后经核实均未放出一套房子,属“江湖传言”。而另一方面,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紧缺是明摆着的。各房地产网站上的《2004北京在售经济适用房的表格》,共列出了24个经济适用房楼盘,其中8处已“售完”,13处属于“尾房”状态,只有3家标出是“新房”,但没有明确的发售时间。因在2003年8月第一次放号创下5天5夜数千人排号而创了“全国纪录”的三环新城,目前正处于“平静”期。据称该楼盘还有2700套住房在建,但何时放号不清楚,估计下个月会有消息传出。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在北京,目前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是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二是没有住房或住房没有达到标准;三是今年年底以前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查个税控购房尚处研究阶段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具体办法确定后会向社会公布针对有关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查个税的说法,昨日,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还不太清楚此事,如确定以后,会向社会公布。在北京市两会期间,市建委负责人曾介绍,这项政策还处于研究阶段,基本思路是通过审查个税,判定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是否满6万元。但他同时表示,因为国内个人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这项政策实施起来难度很大。现在核查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主要手段还是向社会公示,让全社会监督。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从个税、民政和公积金上对购买人进行规范,同时将加大审核、公示力度。去年北京经济适用房公示共接到投诉9起,查处6起,取消了购买人的购买资格,但没有公布骗购者名单。据介绍,今年将采用实名制,公布骗购者名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个案

  38万元买套70平米两居室2002年初,闫先生在南城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当时的售价是每平方米5300元。“若不是赶上拆迁,我也不会买房,也没有买房的钱。”闫先生说,当时来这里看房的拆迁户不少,所以房子销得很快。售楼商说,当时闫先生看的是准现房,已经预定出大部分,只剩下部分尾房。“销售商当时提出的条件是,购房款必须一次性全额现金支付,一率不接受贷款。”闫先生必须一次性拿出38万元。考虑再三,加上当时拆迁不能回迁的形势已定,闫先生最终接受了开发商的条件。他说,销售方没有检查他的收入情况就和他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是拆迁户,他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契税减免。这个小区的物业费是每月每平方米0.52元,取暖费是每平方米30元,这两项费用合计一年大约是2500元左右。阎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房屋居住年限70年计算,这套房子每月须支出的房钱是450元左右。按照一般居住年限50年计算,每月的房钱大约是630元左右。比较起现在市场上普遍的房屋价格,闫先生认为,这个价格还算可以接受。(采写\ 本报记者谢炜王佳琳刘英才郭安张学东本版摄影\本报记者倪华初)

  2

  福利住房应形成完整体系

  针对政协委员有关房价的提案,业内人士认为房价应有高有低任志强“该不该让穷人买房”的发言引起广泛质疑。增加中低价房供应,鼓励中等收入者集资建房或非赢利性合伙建房。在本次政协会上,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提交提案,建议在我国发展大众房地产市场。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我国应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福利住房体系。增加中低价房供应宋林飞说,房价太高、上涨太快,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已成为一种“大城市病”。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0:1以上,高于发达国家2-3倍。宋林飞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创造“大众房地产市场”,实行“多数人优先”政策,决不能奉行“富人优先论”,如果普通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子,就会引发社会问题,造成社会危害。他建议严格限制高档别墅类房地产,增加中低价房的供应,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上,委员谭庆琏说,现在房价涨得过快,房价和老百姓的收入不成正比。他建议,政府应对中低档商品房的价格进行调控,使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中等收入者有能力购买。而对于中等收入者,宋林飞建议鼓励个人集资建房或非赢利性的合伙建房。限制开发商的暴利宋林飞建议,政府应加快建立土地督察制度,严格监督纠正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违法占地行为;建立农村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增强政府的土地管理能力;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适度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分配土地收入,保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限制房地产开发的暴利。建立高效的福利住房体系对于宋林飞针对房价的提案,常年从事房地产顾问业务的业内专家陈良生认为,未来我国应形成阶梯状的房价体系,高档住宅和平民化住宅都要盖,政府应起到间接调控作用,比如对高档住宅征收高额税金、让开发商承担风险等。对于现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陈良生认为不合理,他认为应将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中低价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与租赁结合起来,并配合相关的金融贷款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福利住房体系,让各个收入阶层的人都有房住。

  专家观点

  观点1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易宪容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对于该建立什么样的住房保障制度,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认为,在市场经济下,该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体系。易宪容说,住房作为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以及最昂贵消费品,无论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体制及发展中国家,都会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来保证人人有房住。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来帮助那些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如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屋制度、廉租房制度等,在这一层次上,住房保障制度完全是政府的事情,住房困难者需要由政府来解决住房。但从更深的层次而言,住房保障制度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是一个公平有效的体系。它既有政府向那些完全没有能力购买住房者提供居住条件的责任,也有政府出台相应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银行信贷政策来帮助经济困难者购买住房的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土地产权国有的情况下,政府既有义务也有能力在政策方面来保证民众的住房条件。

  观点2政府要解决好公平问题邢亚平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邢亚平认为,从制度的框架上,还是应该保障不同层次的人都有房子住,所以在住房供应体系上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不同产品。这三个制度层面其实保障了不同经济层次的人群。商品房确实是为有钱人而设置的,出于牟利的本性,开发商一定会先满足高端的需求,慢慢再做中低端,任志强其实阐述了房地产市场的发育进程。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商人看重效率,但政府则一定要解决好公平的问题。在我国的住房体系中,经济适用房就是解决公平问题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目前就北京市来说,首先要使经济适用房的布局分散化,不要再建天通苑、回龙观这样超大型的社区了。此外,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总量也应该加大。因为中低收入人群的数量其实非常大,很多老百姓还是买不到经济适用房。

  “穷人该不该买房”争论时间表

  2005年1月8日“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上,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发言:“不可能让百姓都买房,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1月18日人民网登出网友余丰慧的反驳文章《看房地产大鳄任志强的先满足富人论》,被广为转载。1月28日新浪登出任志强反击《看房地产大鳄的先满足富人论》的文章《谁在为“穷人”说话———不要让所有的百姓买房》。2月1日人民网登出余丰慧的文章,《再问任志强:中低收入人群难道就不能买房吗》。对话“买房和住房是两个概念”任志强认为,政府应以法律形式保障低收入者住房今年年初,在北京举行的“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上,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针对“该不该让穷人买房”做出了后被媒体概括为“富人优先论”的惊人的发言。据媒体称,他在会上坚持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表示在房价上涨而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要先满足富人的住房需求,开发商的责任不是去救济穷人。如果中国的住房政策和社会舆论都认为,应该让所有的城镇百姓都掏自己的口袋去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不公平、对穷人的不负责任。任志强的这番发言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质疑。昨日,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穷人”和“富人”只是相对的新京报:当时你为什么会突然提出“穷人”和“富人”的观点?任志强(以下简称任):“穷人”、“富人”的观点根本就不是我提出来的,是因为当时在会上有人问,一个教授在提问中提出来的。新京报:在您的理解中,什么人算富人,什么人算是穷人?任:穷和富是一种相对的关系,6万元年收入的人比农民富不富?可是在北京,把6万元划分为低收入者。6万元算低收入者,那3万元收入呢?中高收入者都是富人的,中等收入者不能说是穷人,但至少不是穷人,假定只有穷人和富人两个词的话,那他肯定是富人了。新京报:如果我们硬要划一个界限,什么样的人才算“穷人”,能不能划出来?任:全世界都划不出来,你怎么能划出来?国际上大多用收入“中位线”来表示,只要低于“中位线”的就算穷人,各个城市的收入的“中位线”是不一样的。新京报:但是好像抨击你的观点占多数。任:就是因为这些人的“仇富”心里在作怪,不考虑事实而将买房和住房的概念相混淆。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就如同有车坐和拥有车是两个概念,有公共交通就行了,干嘛非要拥有私车?政府要解决的应该是穷人的住房问题而不是穷人的买房问题,穷人不买房不等于穷人不住房。为什么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房产?美国只有68%的人有房产,30%多的人没有私有产权,按照这些人的观点,没有房产就不能过好日子了?立法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新京报:穷人都不买房,那房子谁来买?任: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国家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这里的“中高收入”就是“富人”,买得起房的都是“富人”,只是富裕的程度不同。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不要让所有的百姓都买房子。穷人买不起房,不应该回避这个事实。让所有的穷人都掏钱买房,不现实也一定无法实现。解决穷人的住房应该靠廉租房或其他方式来解决。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这本来就是政府的事情,政府要考虑,一是怎样提高人们的收入,二是建立社会住房保障制度,建更多的廉租房给他们住。事实上,大部分穷人还是有房子住,只是说住得差点,不是没有房子住。新京报:现在有一个事实是,对于您说的那部分“穷人”而言,即便是要住廉租房,也可能人太多,没有机会去住或者要等很多年,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任:靠立法解决。很多国家都靠立法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必须在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保证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采写\ 本报记者申剑丽谢炜王海刘英才刘洋张家齐本版摄影\本报记者王海制图\程强)(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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