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条众多 代表委员细说原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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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孟娜) 山东枣庄山区的一个农民为生活所迫到一家矿井挖煤,不慎被井内落下的煤炭和石头砸伤腰部,左肾切除,被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 这位农民卖掉了家里的全部家产,打了三年官司,终于赢了。但承包矿井的工头却逃之夭夭,受伤者30多次去法院要求拿回应得的赔偿,但法院也找不到工头,至今这位农民拿不到钱。
法院的一纸判书最终得不到执行,当事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判决书就成了“法律白条”。从目前各地人大收到的信访案件来看,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率不高,其中相当部分信访件是反映法院执行问题的。而2004年审结的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白条’的现象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法院。事实上,在基层法院执行局工作的法官已经非常辛苦,甚至在执行的过程中会遇到‘暴力抗法’的现象。其实法院主要是保证公正的审判,而执行更重要的是依靠社会的诚信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院前副院长李国光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人民法院执行难,集中体现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异地财产难冻结、有义务协助执行单位难求,这“四难”上。而真正破解执行难,需要建立一个诚信机制。而法院方面希望做事情去推动这种诚信机制的建立。 2005年伊始,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赖帐不还的11个自然人和5家单位,开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这些赖帐不还者必须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否则禁止坐飞机、打手机、买房子等高消费。 这份限令不仅公布了赖帐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家庭住址、单位名称、欠款额,并责令11名自然人和5家单位,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芙蓉区法院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并承诺奖励举报人,对举报人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推广对被执行人财产审计、转让无形财产、公布拒执人员名单等执行方法,通过多种形式家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制定了关于民事案件执行财产评估、拍卖问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推行执行公开,规范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工作。 李国光重申,杜绝“法律白条”现象,不能靠法院一家包打天下,它需要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来支撑。像在比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公民每人都拥有一份资信公司保存的信用记录,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会造成经济活动和生活、工作的极大困难,中国要建立这样的诚信机制,还需要金融、公安等各个领域的努力。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