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飞机变船艇 抚仙湖水上飞机“折翅”引发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44 云南政协报
飞机变船艇抚仙湖水上飞机“折翅”引发官司

面对已闲置半年之久的价值28万余元的“宝贝”,冯贵华显得很无奈也无助。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近日,江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该县一位名叫冯贵华的农民一纸诉状把江川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院。冯贵华之所以要告江川县政府,原因在于县政府因为执行玉溪市“关于撤回抚仙湖机动船艇的入湖许可证的通知”,发起的整治抚仙湖“禁船运动”,逼停了冯贵华花了28万余元买来的一台水上飞机。当初,县政府以此次整顿是针对船艇而冯的是飞机为由不给其补偿,而冯反问说:既然是“飞机”为什么要将其当作“船艇”来整顿?既然要将其“飞机”当作“船艇”来整顿为什么又不给补偿?

  买飞机为抚仙湖增彩

  据冯贵华介绍,2003年8月13日,他向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江川县政府、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海事局等部门递交申请,要求在抚仙湖上经营水上滑翔机(俗称水上飞机)并成立蓝天水上娱乐有限责任公司。8月15日,时任江川县副县长的陈家祥召集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海事局等有关单位召开关于“动力三角翼(即水上飞机)协调会议”,商讨冯贵华的水上飞机“飞与不飞”的问题。当年8月18日,冯向该县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含水上滑翔和摩托艇体育娱乐服务两项服务项目的营业执照;同年12月10日、15日分别领取了地税、国税纳税登记证。

  而在此之前,冯贵华就已经作好了购买水上飞机的准备。2003年6月28日,冯贵华分别向玉溪市体育局和江川县体育局提交申请,要求在抚仙湖“阳光海岸”一带增设水上滑翔项目。他说,为了江川越来越发展的旅游事业的需要,满足广大游客的要求和省政府号召把云南办成旅游大省的实际,增设比较高尚文明且带有一定刺激性的水上航空运动,经过多方咨询、专家指点,同时根据国家刚刚出台的通用航空管理条例的精神——个人也可以经营慷体运动,结合实际,其决定增设水上航空项目,即“水上三角翼”、“水上牵引伞”等项目,活动范围是在自控水面起飞降落、环湖中小岛——孤山飞行一周,让游客观赏水面及孤山风光。江川县体育局和玉溪市体育局同时于2003年8月4日对冯的申请作出批复,省体育局于同月12日作出同意的批复。2003年7月,冯贵华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出在抚仙湖上搞水上飞机以开展“水上航空运动”的申请,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于同年7月4日复函表示同意;当年7月18日,冯贵华花了28.9万元从北京飞人动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买了一架水上飞机;同时他还让其女婿李勇到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设在广东的一家动力悬挂滑翔运动驾驶学校学习水上飞机驾驶技术。李勇告诉记者,他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把驾驶技术学会,学会之后又到北京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发给驾驶证,前前后后一共花去各种费用6万余元。

  据了解,2003年6月当水上飞机正式下水经营时,在江川抚仙湖可说是件“稀奇物”,吸引了大批游客前往乘坐以俯瞰抚仙湖胜境。

  “事实上,县政府一开始是支持和赞成我搞这个项目的,没想到我花了几十万元后,得到的却是这么个结果。”冯贵华无比感慨地说。

  指驴为马飞机“变”船艇

  正当冯贵华的水上飞机在阳光海岸附近的抚仙湖水面上飞翔得十分欢快的时候,一纸文件的到来宣判了它的“死刑”。这份文件便是玉溪市政府《关于在抚仙湖上使用机动船艇的决定》及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作出的《关于撤回抚仙湖机动船艇入湖许可证的通告》。

  该文件说,随着抚仙湖旅游业的发展和捕鱼网具的更新,大量的激动船艇拥入抚仙湖,无序经营,管理混乱,燃油跑、冒、滴、漏现象对抚仙湖造成严重污染,抚仙湖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水资源受到极大的制约,湖泊功能日渐衰退,生态、社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沿湖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并直接威胁到抚仙湖的旅游业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依法治理和保护抚仙湖,加强抚仙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尽快遏止抚仙湖污染加剧的势头,因而于2004年8月25日前撤回除科研、执法、救援以外的所有机动船艇的入湖许可证。这些被撤回入湖许可证的机动船艇的业主将及时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申办评估手续,有关部门将根据评估报告,对禁止范围内的机动船艇进行“适当补偿”,兑现补偿后,燃油机动船艇由船主“自行处理”。自2004年8月26日0时起,全面禁止在抚仙湖使用触科研、执法和救援以外的机动船艇以及湖岸燃油机头和危害鱼类繁殖的违禁渔具。

  冯贵华说,他以为当地政府禁止的是“船艇”,他的水上飞机是“飞机”而不是“船艇”,不在被禁止的范围内,也就继续经营,2004年8月19日,他接到了该县禁止机动船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其水上飞机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在抚仙湖上使用并“自行处理”。尽管政府禁止“船艇”的运动使冯贵华的“飞机”遭受“池鱼之殃”,但冯仍对这种的行为“表示理解”,从而让他花了几十万元买来的“飞机”搁浅于抚仙湖岸边的沙滩上,然而,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别的机动船艇被禁止后,江川县政府给予了补偿,而冯的水上飞机却是让其“自行处理”。

  补偿标准“没有依据”?

  冯贵华告诉记者,其水上飞机被禁止在抚仙湖上使用后,江川县禁止抚仙湖使用机动船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禁止办)以其水上飞机不属于“船艇”为由不予补偿,冯多次找禁止办理论,但一直未得到答复。

  无奈之下,2004年12月,冯贵华以其水上飞机“证照齐全、手续合法”而政府“补偿太低”为由向江川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对方一是撤消其2004年8月29日向冯发出的禁止其水上飞机及附属设施在抚仙湖上使用的通知,二是对其作出及时、合理的补偿决定。江川县政府复议认为:冯的蓝天公司于2003年8月27日经江川县工商局依法主册成立,其能提供的证照有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水上飞机的付款证明及中华任命共和国航空运动协会的复函,但据《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江川县禁止在抚仙湖使用机动船艇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冯没有《入湖许可证》、《运输许可证》、《运输服务许可证》,其水上飞机属于“无证经营”。江川县政府还认为,为治理和保护抚仙湖,尽快遏止抚仙湖污染加剧的势头,玉溪市委、市政府作出禁止在抚仙湖上使用机动船艇的决定是正确的,冯的水上飞机 对抚仙湖的水体是有污染的,且冯无《入湖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和《运输服务许可证》,但领导小组考虑到禁止使用水上飞机及其附属设施给冯造成一定损失,已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适当补偿,其根据上级知识精神作出的通知适用法律、政策准确,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决定维持原通知并按水上飞机购买价的20%予以补偿。

  农民把县政府告上法庭

  对于江川县人民政府在其复议书中所说的“水上飞机对抚仙湖的水体是有污染的”这因说法,冯贵华认为“是毫无科学依据的”。他说,既然国家允许水上飞机的生产厂家生产这种水上飞机,说明这种产品是通过环保部门审批之后才能头产的,如果没有环保部门的审批,这种产品显然不能投产,如果这种产品对江河湖泊的水体会造成污染,那么,国家为什么会允许这样的厂家生产出这种产品来污染水源呢?他还说,水是飞机并不像摩托艇、快艇那样将排气管直接把废气排放在水里,它的排气管是对着天空排气的,况且,他只是在起飞和降落时在水上滑翔一段距离,其余大部分是在天空中飞翔,它对水体的污染并不像摩托艇和快艇那样严重。让他感到伤心的是,一开始的时候,政府部门是那样的支持他,现在,禁止船艇把他的飞机给禁掉了他也表示理解,可为什么连应该给予补偿的费用都不补偿呢?

  接到县政府的行政复议书后,冯贵华认为对方是在“推诿”,因而决定将江川县政府告上法院。最初,冯贵华是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但玉溪市中院不予受理,叫他到江川县法院立案。冯贵华心里感到纳闷:被告是江川县政府,审判机关是江川县法院,就算江川县政府理亏,江川县法院怎么能判江川县政府败诉呢?再说,假如江川县政府败诉了,江川县法院怎么对其强制执行呢?

  尽管如此,冯贵华还是到江川县人民法院立案,状告江川县政府。江川县法院虽然受理了他的诉讼,但他的心里一直“很不舒坦”,时时担心着“司法公正是否会受到干扰”的问题。

  对于冯贵华担心的问题,记者于3月2日前往江川县法院采访,该院办公室的毕主任说,该院行政审判庭的确已经受理了此案,但冯担心的问题根本不存在,如果他认为江川县法院和江川县政府有着利益关系,担心司法公正会受到影响,他可以在开庭前或开庭的过程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江川县法院回避,江川县法院认为其要求合理后同意其申请,然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其他法院或直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毕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冯贵华尚未提出书面申请。当记者将毕主任的说法转告冯贵华后,他说,等他与其诉讼代理人协商后,再向江川县法院提出申请。

  江川县有关部门三缄其口

  按照冯贵华的说法,江川县政府在被禁止船艇实施补偿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对这些机动船艇的成新率进行评估是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云南华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新率与原来价值的乘积便是政府的补偿价值。在冯贵华看来,这家中介机构对这些被禁止的机动船艇评估出来的成新率“水分”相当大。比如,某水上娱乐公司的三艘无号快艇的成新率竟然高达98%、99%,另两艘无号跳伞服务船成新率高达95%,还有几位个体老板的快艇的成新率也评到99%、100%,而冯贵华的三艘快艇的成新率分别评到58%、72%和85%,两艘摩托艇成新率则为23%和40%。冯贵华说,当时抚仙湖上“无证经营”的船艇比较多:共有摩托艇57条,13条有《入湖许可证》,44条属于无证经营;有48条快艇,36条有证,12条无证。但是,这些无证的船只政府都给予了补偿,并且补偿标准还很高,政府以其水上飞机是“无证经营”为由不给补偿或少给补偿是没有道理的。并且,以此为由“拖着不办”给他造成了损失。

  对于冯的说法,记者于3月2日前往江川县政府采访,记者到了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女士说,分管此事的副县长白文忠在外边开会,她为记者联系一下白副县长的秘书。这位女士打通白副县长的秘书张某的电话后,要记者与张通话。张听了记者说明了采访意图后说,近期白副县长比较忙,对这个采访暂时不作考虑,然后挂断了电话。记者要求政府办提供白副县长的电话号码以便与他联系,值班的女士说不便提供。

  随后记者又来到江川县交通局,一位戴着眼镜、身材瘦高的副局长对记者说,飞机事件没什么可采访的,政府部门已经给冯贵华补偿了。后又改口说,没有给冯贵华补偿是因为其一,冯的飞机没有合法手续;其二,飞机不能当作船艇处理,所以第一批评估补偿中没有冯贵华的飞机,只有第二批补偿时才列入补偿范围。当记者问合法手续怎么办,该副局长说:“飞机需要办些什么手续,我们也不知道。”但该副局长说,飞机是在抚仙湖上经营,最起码应该有海事局和抚仙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至于,体育部门的批文虽然重要,但他们不能全权代表管理抚仙湖的相关部门。

  3月3日,记者再次赶到江川县政府,试图通过县委宣传部联系到白副县长。记者到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建梁答应帮记者联系白副县长。但过了一阵,杨副部长说,白副县长下乡了,没有时间。记者要求其提供白的电话号码,杨说不可以提供。同时,杨副部长还告诉记者,之所以未补偿冯贵华,是因为他的水上飞机属于无证经营,一开始就未纳入补偿范围,后来考虑到禁止机动船艇给他造成了一定损失,才决定给他20%的补偿。

  对于江川县各部门的说法,冯贵华则认为他办理飞机手续时,江川县是一位陈姓副县长在分管此方面的工作,而现在陈副县长调走了,新上任的白副县长接管此工作,当然就不知道当初的决定了。随后,记者赶往玉溪市找到了原江川县副县长陈加祥。据陈介绍,当时政府其实开会讨论过冯购机一事,确实同意冯贵华的购机申请,但由于当时抚仙湖旅游景点的定位是康体娱乐,而现在提倡保护抚仙湖水质,定位变成了会议休闲式景点。冯贵华的飞机噪音过大会影响旅游景点的环境,所以政府的决定应该是正确的。

  民告官,冯贵华心里没有底,甚至有些担心,他认为法院虽然立案了,他最大的顾虑是官司能否胜诉及当地政府对他的看法,但这又是无奈之中的唯一选择。本刊将追踪报道此事。(谢玉鑫 文/图)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