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闻舆论监督:让无处不在的眼睛更敏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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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题:让“无处不在的眼睛”更加敏锐 ——两会内外聚焦新闻舆论监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刘刚、陈芳、翟伟
新闻媒体是正义的捍卫者,是丑恶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 一些细心的代表委员发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 “这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张虎生委员说,新闻监督的目的和党与政府执政理念一致,都是为了维护人民利益。 “政府工作报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新华社副社长徐锡安委员说:“这为更好地开展新闻监督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在挑战和考验中前行,党和人民群众期待着新闻舆论监督这双“无处不在的眼睛”更加敏锐。 不可替代 新闻监督是民主的体现 两会进行中。每天清晨,数十份报纸都会准时出现在代表委员驻地宾馆的大堂里。“阅读报纸是我在会议期间了解社会问题的主要渠道。”来自湖南的代表任玉奇说,“我赞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不可小视。”列席人大会议的海南省省长卫留成向记者讲述了工作中的一个小故事:上任伊始,他发现一件普通事项的公文请示,竟然“旅行”了两年半。新闻媒体将此事曝光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卫留成说,“行政效率低下的现象在一些政府部门还比较严重,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提高行政能力、加强政风建设,目的就是要不断强化政府自身的活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我们愿意与新闻界朋友一起实现这一目标。” “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清华大学教授肖红代表对温家宝总理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句话记忆犹新,“新闻舆论监督最直接最广泛与群众相联系,是其他渠道所不可替代的。” 事实一经披露,公道自在人心。新闻舆论的社会放大效应,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看来是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在民主法制尚待完善、政府改革日趋深化之际,加强新闻监督尤为重要。”这位行政法学专家认为,一些政府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依靠新闻媒体加强对政府权力运用的监督十分必要。 “在社会化主体日益增加的今天,新闻舆论监督对党和政府执政方式和行政方式的转变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杨小军说,对公民而言,新闻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群众通过媒体,对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的监督,是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一种形式。 直面现状 新闻监督尚需加强 我国仅有三个行业性的法定节日:教师节、护士节和记者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高级记者刘振英委员说,“这饱含着党和政府的关怀、饱含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敬意,但同时也意味着他们要比其他人付出更多。” “记者是离社会矛盾最近的观察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张征经常在课堂上向未来的记者们提醒这一行业的风险。她说,笔尖下有着沉重的责任。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矛盾不断凸现。仅今年3月1日到9日,新华社新闻热线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113件,涉及拆迁补偿、医疗保险、司法腐败、就业安置等诸多问题,矛盾焦点集中在一些地方官员的违法或是不作为。 “新闻记者在采访涉及群众利益的纠纷事件时,多会刺痛‘疮疤’,连带着触动一些人的利益。”刘振英委员说,一些部门和地方对待新闻监督,不是一触即跳,老虎屁股摸不得;就是动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来“摆平”。 “当前新闻监督和反新闻监督的斗争日趋激烈”,正着手于“新闻舆论监督与社会进步”专题研究的张征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以种种借口,或制约采访、或误导舆论,以求歪曲或封锁消息,目的是为了推卸责任、保住“乌纱”。 戳穿南丹矿难谎言、曝光足坛黑哨内幕……列举新闻媒体近年来受到广泛好评的新闻监督报道,徐锡安委员说:“负责任的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是出于公心、弘扬正气,促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稳定社会情绪、清除腐败现象,让群众更相信党、相信政府。” 新闻监督为何难?陕西省宝鸡市委书记吴登昌代表说,“多数问题出在观念上,一些干部习惯于出了问题内部处理,不欢迎新闻监督。”这位在当地新闻媒体倡导开设“领导与你面对面”专栏的代表说,“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就要大力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把它视作解决民生难题的渠道。” 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有社会责任感。张征认为,新闻监督不能为追求卖点而炒作新闻,更不能为了自己的特殊利益而“失语”。新闻监督不是现象的简单罗列,而是深度的调研,是剖析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术刀”。 着眼长远 新闻监督需建章立制 采访难、安全感差、心理压力大……一些新闻工作者这样形容从事新闻监督报道。会内外人士呼吁,要多管齐下,为新闻监督鼓劲。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做好新闻监督的前提”,徐锡安委员说,从党内监督条例到行政许可法,从重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到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都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积极支持新闻单位开展工作。 不知情就谈不上监督。谈及不久前海南省委出台的《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卫留成介绍说,这个条例最大的特点,就是除有明文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接受采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地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 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忠林代表眼中,这一规定中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报道活动和人身安全”的条文也很重要。 “宪法、刑法等有关法律为开展新闻监督提供了法理基础,但有关新闻监督的具体立法,依然滞后。”分析当前“新闻官司”多的现象,陈忠林认为,要有明确的法律和规章保护和规范新闻舆论监督。 集中民智,不断探索。自1984年两会以来,有关新闻舆论监督立法的议案提案就一直不断。随着近年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地陆续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张征感到欣喜:“将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具体化,一些地方把支持新闻监督从理论层面付诸实践行动,全社会正在形成一种保护新闻舆论监督的氛围。” 离基层越近,离真理越近。长年教授新闻采访学的张征说,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更是保护记者的有力武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访和调查研究要充分听取包括被监督对象在内的各方意见,才能确保报道准确无误、客观公正。 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在发展中展示力量。“新闻监督要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张虎生委员说,监督是一个链条,需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新闻舆论监督才能健康发展,为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共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