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改革多头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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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41 南方日报 | ||||||||
核心提示 就在全国两会顺利召开的时候,国内个别地方发现了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再度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热切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也牵动着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的心。吃什么才安全,靠什么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也是本次两会代表、委员们热烈讨论的问题之一,不少委员还就食品安全问题向大会提交提案,或在大会上发言
多头管理 监管困难 制售伪劣有毒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发生,难道真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处于一个“管理盲区”吗?不是!据参加两会的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在我国,包括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众多部门,都有管理食品安全问题的职责和权限。而且,一旦因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严重后果,还会有公安部门介入,而涉及如厂矿、学校、企业等集体食物安全问题,相关单位也负有监管责任。可以说,食品安全的头上远不止十个“婆婆”。 但也正是这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监管方式,导致权力、责任的不明确,既给相关监管责任单位带来行政不作为、逃避责任的空间,也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很多代表、委员都认为,“婆婆”太多是影响食品安全管理质量和效率的一个突出问题。 把食品安全与官帽联系起来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杨利霞,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完善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的政协提案,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提出了以下建议: 把食品安全事件与各级政府官员的官帽联系起来,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可借鉴防治非典的行政管治办法,把食品安全与各级政府官员的官帽联系起来,对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和徇私枉法者给予严惩,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强有力的食品监管队伍。要改“多头执法”为“一拳出击”,建立专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网络,上至中央,下至县、乡、村,设食品安全监督员,乡村设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形成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严管重罚,重典治理食品违法行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屡禁不止,与监管部门监督不严,处理过于宽松有很大关系。应该对伪劣食品的违法生产、制造与经营者,重判重罚,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体系,全程控制食品安全。当前,食品安全从认定标准、检测手段、监管监控等都不完善,还没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应依法建立一批独立、公正、可靠的检测机构,与国际食品安全接轨,建立食品安全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全国商品质量报告、食品定性检验报告、食品类质量投诉情况、质量不稳定的食品信息、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情况等,随时披露不合格企业和食品。 此外,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经验,尽快制定一套完整、细致、可操作、符合国情的“食品安全法”、“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条例”,用法律武器打胜食品安全攻坚战。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