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反骚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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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6:3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远 荣东岳) 今天是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的议案截止日,到记者发稿时,北京代表团已经有5位代表向代表团提交了14份议案。在罗益锋代表提交的议案中,《关于制定〈反性骚扰法〉的议案》格外引人注目。 罗益锋代表在介绍议案提出的原因时说,性骚扰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但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受骚扰者大多是中青年女性,特别是职业女性、打工妹,甚至发展到了中小
罗益锋说,近年来,不断有受害者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惩治骚扰者,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这些受害者不但无法讨回公道,反而受到更大的伤害。2003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女教师何颖状告上司性骚扰,一审二审均胜诉,成为我国第一个打赢性骚扰官司的受害者,但何颖最终没有获得精神赔偿。罗益锋代表认为,这起案件包括发生在北京的性骚扰诉讼,说明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性骚扰受害者处于没有法律保护的状态,因此,建议尽快起草制定《反性骚扰法》。 罗益锋在议案中提出,《反性骚扰法》的法律框架应该包括性骚扰的法律概念和基本界定,立法的依据和目的;确认性骚扰的法律要素、损害赔偿、举证责任、赔偿责任等内容。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