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依赖立法不能保证人人有房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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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3:56 信息时报 | ||||||||
目前,低收入者尤其是穷人买不起房是一个事实。那么他们的住房又该如何解决?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政府应该建充足的廉租房。国家应该通过立法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必须在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保证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 表面上看,这种观点似乎很美,但实质上,这只是富人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的思维
因此,笔者以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以上提到的立法的方式只能治疗问题的“标”——那么“本”到底是什么呢? 有人士认为,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由于行政对房地产业干预过度,从而使得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一个几乎完全垄断的、由房地产商操纵价格的市场。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不该干预,而是说干预的目标应该是把过高的房价压下来。 在这次政协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提交提案,建议在我国发展大众房地产市场。其中指出,政府应加快建立土地督察制度,严格监督纠正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违法占地行为;建立农村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增强政府的土地管理能力;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适度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分配土地收入,保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限制房地产开发的暴利。笔者以为,在坚持这个大前提下,政府再结合立法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措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老百姓都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大丫山 媒体评论员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