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华:期待《反分裂国家法》早日问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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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9:48 人民网 | ||||||||
以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是每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也是当代国际法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庄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 中共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邓小平、江泽民同志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这部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以立法形式,使党和国家有关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化,把反“台独”分裂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必将大大提升对台工作的层次,开创了依法反“台独”的新格局。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