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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将矿难死亡赔偿金提高到25万元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5:20 南方日报

  3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山西团和代表一起审议报告过程中,专门就安全生产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他不仅再次为铜川陈家山矿难流下了难过的泪水,更强调将通过加强安全投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加强安全管理,以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为何仍迟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安全生产
、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到底该从何入手?也是本次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记者在全国政协提案组收集的政协委员提案中看到,有多达数十份提案是关于安全生产及相关问题的,他们纷纷从不同角度,阐述自己对安全生产的看法与建议。

  死亡赔偿金应提到25万元以上

  包括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华基在内的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认为,造成煤矿矿难屡屡发生的原因,一是在于某些矿主或负责人,为最大限度提高盈利,只顾生产甚至大幅超产,有时明知有安全隐患,还冒险开采;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煤矿经营,由于利益趋导,让安全检查、调查、追查等行政手段形同虚设;三是一些国营煤矿领导不精通煤矿开采技术和业务,难以制定和落实好安全规则;四是对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额度太低,一些私营煤矿打发一名遇难矿工只需1万—5万元,国营煤矿对遇难矿工的赔偿也多在5万元以内,如此低廉的事故赔偿额度,根本无法对责任单位形成威慑力。

  因此,他们提案建议,主要通过加强管理,遏制矿难频繁发生:把不负责任或不称职的领导清除出煤炭部属下各领导部门;严禁地方政府参与煤矿经营活动,一旦发现,严惩不贷;最大限度提高伤亡赔偿金额标准,将矿难死亡赔偿金定位在25万元以上,促使矿主狠下决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修改现行煤矿法规,使其更具针对性、严厉性和操作性;依法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强化煤矿企业内部管理等等。

  强制经营者出钱保安全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煤矿安全设施普遍落后甚至严重缺乏,也是导致矿难频频发生的一大原因。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切实用好安全生产资金,也是众多政协委员们一致倡议的内容。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等提案表示,要把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作为遏制矿难等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手段来抓。他们建议:

  首先,要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要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他必要的财力、物力保证。

  其次,要强化安全生产投入法定责任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要实施支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政策措施,支持和督促煤炭企业将近年来增加的收入中相当比例用于弥补安全欠账,国家财政和税收部门应支持国有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推行煤矿直销,支持和推进将中间利润压缩后能增加安全投入;坚决制止中小煤矿不顾安全投入、只顾赚钱的蛮干行为,加大强制其保证安全投入的力度。 作者: 方正 徐林 晖辉 胡键 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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