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议案全是法律案 首次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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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2:1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卢亭)截止到3月10日12时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991件,比去年多出350件。而且这991件议案全部是法律案,超过五成的法律案附有法律草案文本。 991件议案中,提出制定法律的有452件,占总数的45.6%;提出修改法律的有539件,占总数的54.4%。有406件议案提出的51个立法项目,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据悉,提交议案的代表很可能会参与具体的立法过程。大会主席团昨天通过的有关报告建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审议代表议案时,要通过各种途径与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提议案代表特别是领衔代表的意见;在制定或者修改有关法律时,负责起草的部门可邀请熟悉该项法律的代表参与调研、论证或者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时,可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 与往年相比,本次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质量也有明显提高,没有一件议案被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实行代表提出议案制度以来,议案首次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