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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又跟“立法院”较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32 世界新闻报

  不满权利被剥夺 状告同僚赔一元

  这已不是李敖第一次打1元钱官司了

  被剥夺权利 求偿1元

  虽然以无党籍身份涉险当选本届“立委”,但李敖却总爱挑台湾“立法院”的刺。3月6日,李敖举行记者会,要状 告他在“立法院”的所有同僚,并求偿1元新台币。

  李敖表示,3月4日,“立法院”表决“反反分裂国家法”决议时他没在场,但“立法院”却说是全体一致通过。他 认为,“立法院”对外公布的所谓“立法院一致反对”、“10分钟就达成共识”等说法既违背事实,又违背了“宪法”赋予 “立委”的职权。“立法院”侵犯了他的发言权、表决权、被选为召集委员权、进入程序委员会排议程权、否决权和协商权等 ,决议的“通过”属于“霸王硬上弓”。

  李敖还就所谓的“反反分裂国家法”决议提出质疑。他说,台湾的法律中就有“反分裂”的规定,却不让大陆立法“ 反分裂”,这不是“鸭霸”(霸道)的行为吗?他象征性地求偿新台币1元,并欢迎个别“立委”来跟他和解。

  此话说出后,果真有“立委”前来与他拜访沟通,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是第一个。当他拜会李敖时,在场还有人开 玩笑地说:“被告求见李敖”,给这样的拜会增添了调侃的意味。

  1元钱官司 打个不停

  其实,像这样的1元钱“官司”对于李敖来说已不是第一次了。1985年,他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时,其中 的一册被台北警备总部以“淆乱视听,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为由被扣下。李敖当时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书”, 要求赔偿1元钱。台北市政府收到他的请求书后,自觉理亏,也就赔了他1元钱。于是,李敖就成为台湾有史以来领走此类政 府赔偿金的第一人。

  同年,李敖又出版了《我给我画帽子》一书,又被高雄警方扣了。为此,李敖于1987年向高雄市政府提出“损害 赔偿请求书”,同样要求赔偿1元钱。无奈,高雄市政府也最终在1987年5月9日赔给了他1元钱。

  反对“台独” 斗争不止

  李敖一直都喜欢与台湾当局“唱反调”,这次他之所以就所谓“反反分裂国家法”与“立法院”再次较劲,也缘于他 是反“台独”者。有段时间陈水扁大搞“文化台独”,就曾激起李敖的不满。

  一次,李敖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透露:“我有好几次登广告,最主要的就是证明陈水扁这些人,口口声声喊所谓‘ 台独’,台湾‘独立’,台湾人尊严,其实都是骗人的”,他“公开质问他们这些孬种”,为的是要证明给世人看,“台独” 分子只是“嘴巴上耍横”。

  这次他公开求偿1元钱事件,也是为了向世人说明,“立法院”通过“反反分裂国家法”决议前并没有完全征询所有 “立委”的意见,显示出“立法院”的权利已被四个党团吃掉,这是对他们大肆宣扬的所谓“民主”的最大讽刺。

  《世界新闻报》特约记者 王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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