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提起仲裁单位须举证 浙出台劳动争议仲裁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4:17 今日早报

  以前职工被单位辞退,如果不服提起仲裁,必须自己去找证据。但从4月1日开始,找证据的责任将落在单位的头上。这是记者昨天从我省出台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了解到的。

  《规定》首次明文确定,关于劳动争议双方的举证责任,凡是职工提起的劳动仲裁,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

  从4月起,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将承担“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等举证责任。这就是说,假如你被公司以违纪的理由辞退了,你不服决定,并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那么你原来所在的公司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在工作期间确实存在违纪的行为,并且证明处罚程序是符合法律及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

  更令劳动者欣慰的是,用人单位举出的反证,必须是原始的记录凭证。这就是说,如果公司让几名同事来证明你违纪,这样的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将被认定为无效。减少劳动报酬或者计算工作年限时,公司也同样要出具当时的原始考勤记录。有关人士表示,这次出台的规定,对“利害关系人”的证言都有一定的限制,这是考虑到在有关证据的收集上,劳动双方的不对等地位,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