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希表示:立法并未改变对台大政方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7:12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讯:今天下午四点,在国务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就《反分裂国家法》回答记者提问。 法新社记者问,通过这部法律是不是意味着中国对台的立场有些改变?王在希回答说,我们制定这部《反分裂国家法》并不表示我们的对台大政方针和各项政策有重大的调整和变化,也不存在对台的态度趋向强硬的问题。他说,这部法律充分地体现了我们解决台湾
王在希说,这部法律实际上是把我们二十多年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很多重要讲话,把我们对台的大政方针用立法的形式转化为法律,从而也使我们坚定地反对“台独”分裂的立场上升为国家的意志。这个立法并没有改变我们的对台大政方针,也没有使我们对台的立场有什么重大的变化。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