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基金会座谈《反分裂国家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6: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陈键兴)宋庆龄基金会18日在此间召开《反分裂国家法》学习座谈会。与会人士表示,以遏制“台独”、反对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宗旨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有着重大而深远战略意义的法律。 宋庆龄基金会主席胡启立在发言中指出,《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向世人昭示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强大民意。这
他说,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长期以来,祖国大陆为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势力加紧推行分裂活动。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当高度警惕的是,“台独”势力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投”、“宪改”等方式,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为实现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目标提供所谓的“法理支撑”。 胡启立强调,事实证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合乎民心、顺乎民意的。 与会者普遍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顺利诞生,使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心愿凝聚成国家意志,标志着中国的统一大业将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向前推进。《反分裂国家法》展现了祖国大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关心台湾同胞权利和利益、维护台海及亚太地区稳定的善意和诚意,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一部保护台胞的法,一部反对“台独”的法。(完)(责任编辑:徐鹏)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