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的加拿大生活:住简陋公寓 不得离开市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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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3:57 法制晚报 | ||||||||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案的上诉,认为他本人及其全家不具备“难民资格”。图为在加拿大家里的赖昌星(电视截屏) 6年过去了,赖昌星依旧在加拿大“赖”着,并继续用纳税人的钱在做着“困兽犹斗”般的挣扎。3月15日,新的一轮有关赖昌星难民申请案的聆讯已经结束,据赖的律师梅特斯向加拿大《环球华报》记者透露,关于其难民身份上诉的定案,还需一个月时间法庭才会做裁决。 刚到加拿大时:斥巨资买豪宅 买生猛海鲜从不讲价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他不愧是“做过大生意”的人,尽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不过,后来手头紧,亏几十万转了手。刚来那一阵,他误判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生活。他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定奖赏全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他也常与妻子驱车到唐人街购物,尤喜海鲜,每次都买很多生猛鱼虾回家,从不讲价,只求“最靓”。 “软禁”刚开始时:虽失去原有“霸”气仍频频向外界“爆料” 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结了。2001年11月他被加方“收监”,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的规定比较严苛:两人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之后,当地不少华人还能在当地的一些大型超市见到他,据说看上去有些虚胖,目光游移,早已经失去原有的“霸”气。 “软禁”刚开始那阵,他还常去住家附近一家中餐馆吃饭,并频频向外界“爆料”,称自己是中国国家安全局的“耳线”,硬把自己和“政治迫害”挂上了钩,他还多次接受多伦多一位华裔女记者的采访,甚至出书为自己喊冤。后来,受到多方压力后收敛了许多。近一段时间,他似乎明显减少了“户外活动”,也不和任何媒体有接触。 逃亡六年后的今天:只能呆在简陋公寓 常教育孩子踏实赚钱 丽景广场的一位张姓店主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已经快一年没见到他了。另一位曾经接近过赖的知情者透露,赖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温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也不怎么够花”。 赖的3个孩子则住在温哥华的一处公寓里,托给“一个熟人照顾”,之所以不住在一起,主要是出于“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求学”的考虑。与赖昌星熟悉的人还透露,赖与妻子曾明娜常常教育孩子,好好学点东西,以后能“踏踏实实赚钱,够用就行”。 加国政府处境尴尬 迟迟不能将中国政府眼中的要犯赖昌星遣返中国的加拿大政府,境地其实很尴尬。加拿大“罪犯天堂”的名声,受到来自国际舆论的批评越来越多,来自国内的非议也不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躲在加拿大的大陆贪官、罪犯有案可查的至少在200名以上。加拿大纳税人早就对像赖昌星这类人感到厌烦,将其视为“最不受欢迎的人”。 据《亚洲周刊》报道,从1999年8月14日赖昌星一家到达温哥华,至2000年6月13日第一次申请难民身份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加拿大方面为赖案聆讯所花费的开销,就已经达到1000万加元。今年1月,加拿大的《环球邮报》也埋怨赖昌星案拖延了中国和加拿大签署旅游协议的进程,使加拿大旅游观光业遭受损失。本报综合报道 记者 李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