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解决建筑工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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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3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崔小娥 梁寰 实习生 易知)三年内,重庆市新建的工程该招标的全部招标。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出台,对建筑市场的行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三年内,将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据悉,在修订《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时,对清理旧欠和防止新欠要作出法规规定。
据悉,按照规划,新建工程需做到“10个全部”,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全部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全部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该招标的工程全部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全部公开招标;应该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的项目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应该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全部按规定进行审查;应该监理的工程全部按规定实行监理;应该实行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全部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应该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全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应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全部实施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全面深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重点解决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加快制定防止新欠的各项制度,加强工程结算管理,推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