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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万里大造林致富神话 托管造林涉嫌非法集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8:02 东北网

  东北网哈尔滨3月30日电 2.66万元的投入,等待8年,近10万元的收益,托管造林100%的成活率,安全的保险保证……在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以下简称“万里”)黑龙江分公司的讲课大厅内,讲师大肆宣传的投资托管造林的巨额回报令在座的听课者兴奋不已。而就在2004年10月21日,北京某媒体以《万里大造林资金链调查——夸大宣传的暴利游戏》为题,披露了“万里”在内蒙古、辽宁、吉林等省份大力宣传托管造林,建设“森林银行”,并涉嫌非法集资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情况。时隔不到半年,“万里”又来到了黑龙江,继续制造“本
地集资、异地造林”获取“高回报”的致富神话。

  零风险高回报的“诱惑”

  3月1日,记者在某报刊上的广告栏里看到这样一则广告:“万里大造林公司让改善生态环境的人富起来!”大篇幅的广告大肆宣传“万里”是如何创造人类造林奇迹的。“在2004年,没用国家一分钱,依靠个人投资达2.6亿元,仅在内蒙古通辽地区就完成了80万亩的造林任务,成功栽种了5280万棵树,治理荒地沙地面积51.2万亩,有效地遏止了土地沙化。”这样的广告不禁让人生疑:“万里”究竟是什么公司?怎么会有如此大的造林能量呢?

  近日,记者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来到了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62号金帝大厦里的万里大造林集团黑龙江分公司。在第15层的“万里”招商培训大厅内,记者看到,100多人正聚精会神地聆听“万里”讲师冯某介绍“万里”投资托管林地发财致富的捷径。

  据冯某讲,“万里”本着“合作营林,利益共享,谁投资谁受益,多投资多受益”的原则,与投资人合作造林。以每10亩林地为一个出售单位,以2.66万元的价格向投资者转让,每亩林地植树60株,8年后可获利10万元。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合同并为其办理“林权证”。“万里”招商一部部长吴艳芳告诉记者,该公司目前在黑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林地地号是0009号基地,地理位置在内蒙古赤峰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满都呼嘎查,距离哈尔滨市大约950多公里,销售面积1000余亩。公司主要推广种植的“速生杨”优良品种有“哲林四号”、“少先队杨”、“荷兰六四”、”“黑木杨”等四种。“哲林四号”自然成活率及扦插成活率高,适合于大面积集约化管理。8年后生长的树木高达17.7米,树木的胸径可以达到24.5厘米,每棵杨树进入8年以后的采伐期可得到0.41立方米的木材,保证100%成活。按照每10亩地600株杨树计算,可得到246立方米的木材,即使按2003年杨木的最低价格每立方米500元计算,除去投入成本,每10亩可以获利近10万元。吴部长称,投资者要与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第一份是林木转让合同,第二份是林木管护合同。签完这些合同,投资者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从植树到采伐都由公司负责。

  记者提出在投资前是否可以先去实地考察一下。吴部长拒绝说,按照公司的要求,投资者要先交钱,然后签订合同,等到时机成熟了公司会组织“客户代表”去实地考察的。

  “那就表示我即使投资了,也不一定能见到我所投资的林地?”对于记者的疑问,吴部长声称有“万里”的信誉做保证,去不去实地考察都一样。

  面对吴部长的“热情”,记者当即提出想投资一块地。吴部长拿出“万里”的造林规划图告诉记者,上面的地号可以任意选。投资者选完林地后,公司按照经度、纬度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可以精确地确定客户林地的位置,圈好地后插上图标,就表示这块地已经有主人了。记者再次提出疑问,如果公司拿这块地再与别人签订合同怎么办?吴部长声称,有“林权证”可以做保证,公司要为每个客户的每块地办理一份“林权证”。

  而记者在“万里”的宣传单上看到,办理一个“林权证”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而这里面存在的变数也是未知的。

  “托管造林”是谁的暴利

  据“万里”招商一部的吴部长介绍,“万里”公司在内蒙古造林的荒地是承包的,与当地有关部门签订了70年的承包合同。那么“万里”承包的林地,每亩的承包费用是多少呢?一棵树苗的价格又是多少呢?投资者在“万里”托管造林的实际成本是多少呢?吴部长告诉记者,由于是“万里”统一运作这些事情,她并不清楚具体的价格。

  随后,记者从赤峰市林业局了解到,在内蒙古地区,即使是承包最好的荒地,每亩的价格也不会超过200元钱。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造林处的于处长介绍,由于“万里”种植的“哲林四号”和“黑木杨”等,并不在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已审定林木良种名单中,我省不种植这两种树木,所以也不清楚这些树苗的市场价格。但是,于处长为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个信息:以我省种植的生长速度最快的杨树品种“小乘黑”为例,一棵大苗的市场价格大约在0.7元左右,小苗的价格还要低一些。

  这样一来,按照市场一般价格,投资10亩林地,植树600棵需要420元的树苗钱,近2000元的林地承包费,再加上埋土、灌溉等费用,总共在3000元左右。而按照“万里”的要求,投资者每投资10亩地就需要支付1.8万余元的造林成本钱,8000余元的管护费用,共计2.66万元。投资者的资金大多要用于未来几年内的服务。购买跨度长达七八年的未来服务,投资者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保障呢?

  在“万里”的宣传广告上还标明:“万里”种植的杨树8年就可以采伐。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厅造林处了解到,以我省的自然条件,种植生长速度最快的杨树品种“小乘黑”,等其长成也需要十七八年的时间,而内蒙古无论是气候条件还是地理条件都不如我省。扎鲁特旗是沙化干旱地区,“万里”公司栽种的“哲林四号”根本不适合那里的气候。

  据东北林业大学林木专家介绍,“三大一深”是杨树成活且快速生长的必要条件,即大水、大肥、大苗、深坑。在内蒙古干旱地区,如果年降水量与灌溉水量不能达到800毫米,就不能大规模连片种植杨树,而扎鲁特旗地区的年平均降水量仅为380毫米,且70%都集中在七八月份。

  “七项保障”其实没有保障

  “万里”还告知投资者,个人投资林业的效益有法律、风险、实力、管护等七项保障。法律保障是指“万里”为投资客户办理“林权证”,取得“林权证”的林木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资产。风险保障是指“万里”为投资客户购买的每一块林地都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林木基本险”。实力保障是指“万里”有雄厚的资金对客户实现有效的保障。管护保障是指管护公司与购买林木的每一位客户都签订详细的管护合同。公司对管护结果作出承诺,达不到承诺标准,退还管护费。

  据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林权证”并非“万能证书”。“林权证”只是投资者拥有某片林地的证明,与土地证一样,“只是个证明而已”。只是表明投资者对这些林地拥有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国家并不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另外,投资者一旦获得了“林权证”,他在这块林地上只可以造林,即使林业行情不好,也不能随便将林地改为他用。“林权证”也不等于“采伐证”,投资者拥有“林权证”,也不能随意采伐树木,因为在什么地方采伐树木、什么时候采伐、采伐多少等都是由国家来控制的。而“万里”却对国家关于采伐制度的规定避而不谈。

  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林业保险只保自然灾害,至于林木是否会在8年内如期成材,以及胸径会长到多粗、树高会长到多少米、8年后杨木市场价格以及投资者是否能得到保底的经济利益回报等都不在保险范围之内。一位保险公司的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对天灾损失的认定有着很严格的规则,如果不是造成树木死亡或大规模损失的,一般是不会给予理赔的。比如说,一些公司的林场选在了内蒙古的半荒漠地区,在地理上属于温带草原地区,并不一定适合高大乔木的生长。风沙、干旱都可能会对林木造成损坏,如果没有造成死亡却使得树木生长缓慢,最后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万里”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有不平等之嫌。“万里”公司与出资购买林权者之间发生的是一种委托经营的关系,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由合同约定。委托方(出资者)的付出是确定的,收益却在8年后,其中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包括树木生长情况、“林权证”办理、砍伐的限制等。被委托方(公司)有获取暴利的可能,但义务规定却并不明确,比如经营不善导致收益落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等。在了解了“万里”公司的情况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赤峰市林业局。据该局的张书记讲,“万里”在宣传中提到的内蒙古赤峰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满都呼嘎查有一小部分在赤峰市界内,大部分在通辽市界内。他告诉记者,赤峰市林业局从未给“万里”审批过任何有关林地承包、转让的手续。

  随后,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通辽市林业局,而该局一位姓罗的办公室主任一听记者提到“万里”的事情,表现得十分气愤,他告诉记者,对于“万里”的一切事情都无可奉告。

  “万里”涉嫌非法集资

  据此前媒体报道,以营造“速生林”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在北方省份已发生多起。2002年9月,朝阳市公安局侦办了“中天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以种植“速生杨”可快速致富为由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900余万元,使400多名投资者血本无归,该案主犯张天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4年7月中旬,有“北方第一非法集资大案”之称的“山西璞真集团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璞真集团的6套集资模式之一,就是合作造林模式:客户作为投资方,璞真事业机构作为接受委托方负责组织实施“速生丰产林项目”,按照委托合同,客户每投资1万元,璞真承诺5年后回报2.2万元,25年后回报50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彩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依照以上特征对比万里大造林公司,它所宣传的快速致富的背后是否有阴影呢?

  记者从哈市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万里”托管造林的宣传广告涉嫌虚假广告。3月下旬,广告处向哈市各大媒体下发了暂时停发(播)关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任何宣传广告的通知,并对“万里”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广告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经营模式表示怀疑。

  记者从权威网站上看到,2004年12月份,国家林业局就“合作(托管)造林”的有关问题发出了专项通知,通知中指出:某些公司在宣传中,以超出正常的高回报率诱导吸引公众投资造林,采取“城市集资、异地造林”的方式,而资金使用周转期长(一般6年至8年),这种“托管造林”缺乏全过程监管的有效手段,存在很大风险和隐患,我们不赞同,不支持。据省林业厅造林处的于处长讲,今年3月23日,省政府有关部门转来一份文件,要求林业厅密切关注万里大造林公司。目前,省林业厅已经着手调查“万里”托管造林一事。(记者林晓蕾)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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