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托管造林政策今年出台 民间资本成投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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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4:03 竞报 |
本报记者顾静报道 在昨天召开的中国森林资源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同时他也提醒群众,“托管造林”的盈利是有限度的。对于“托管造林”,国家林业局今年将有相关政策出台。 民间资本成为投资主体 到2004年底,中国非公有制森林面积已达到351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20.32%,在未成林造林地中,非公有制比例则高达41.14%,2003年和2004年非公有制林业造林面积占全国造林总面积高达80%以上。 国家鼓励民营林业发展 国家林业局制订了一系列旨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造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按时发放林权证。 “托管造林”盈利有限度 曹清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鼓励各种形式的植树造林,但是,所有的公司造林都必须遵守《森林法》、《工商管理法》、《集资管理办法》,都必须按规范来进行,不能通过虚假广告进行宣传。” 曹清尧还说,“造林是一个产业,是可以盈利的,但是盈利是有限度的,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国家林业局告诫社会各界,投资托管公司要了解公司资质,了解造林地段,了解取得林权证的相关事宜。” 相关专题:《竞报》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