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海上漏油事故续:双方均索赔千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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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7: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资料图:两外轮相撞后在水面形成了一条长长的油带 本报讯 记者钟哲平、通讯员胡后波报道:曾在去年造成中国最大宗海上漏油事故的12·7珠江口撞船事件,因双方船东都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海事法院日前将两案合并审理。 去年12月7日,巴拿马籍“现代促进”轮与德国“MSC伊伦娜”轮在珠江口担杆岛东北处海域发生碰撞,德国“MSC伊伦娜”轮燃油舱破损导致大量泄油。
今年1月12日,“现代促进”轮船东将“MSC伊伦娜”轮船东告到广州海事法院,请求判令“MSC伊伦娜”轮船东赔偿船舶修理费用、船期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及利息1000万美元。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此案。2月17日,“MSC伊伦娜”轮船东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判令“现代促进”轮船东赔偿船舶修理费、营运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1200万美元及利息。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其反诉。由于两宗赔偿案件的原被告互为本诉和反诉,法院决定将案件合并审理。 此外,“现代促进”轮船东还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MSC伊伦娜”轮碰撞本船事故可能承担的非人身伤亡赔偿责任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基金的“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0万余元人民币。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作为责任人的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人和责任保险人等,可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限度内的赔偿制度。广州海事法院将对“现代促进”轮是否能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作出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