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名户籍警察因给大毒枭办假身份证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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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1:36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 (记者 黄启超 骆南华 通讯员 李维彬 张旭) 涉嫌制造“冰毒大案”而成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的刘招华,为何能成功地摇身变为“全州仔”?4月7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将全州县公安局原户籍民警杨某某、王某某逮捕。由此,大毒枭刘招华“变身”以躲避追捕的来龙去脉终于真相大白。 1999年11月,公安部在全国通缉大毒枭刘招华。饶幸逃脱的刘(化名李森青)于2000年
2000年1月11日,唐某某持申请人为“李森青”的村委会证明,到全州县龙水镇派出所,找到当时任户籍民警的王某某,称“李森青”的户口在1998年农村换发户口本时,由于派出所的原因漏登了,望给予补办。按照全州县当时办理农村户口的有关规定,被漏登的人口办理入户手续,应当由村委会开具证明,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派出所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再由派出所领导审查批准签字,才能办理。但王某某觉得是朋友交办的事,将“条条框框”全都抛在脑后,仅凭全州县龙水镇安陂村委会的一纸证明,就给“李森青”办理了入户手续。这样,福建籍的大毒枭刘招华,就“名正言顺”地成为广西全州县龙水镇同安村畔田口村村民。 两个月后,刘招华为使自己隐藏得更深更安全,再次找到胡某某,要其帮忙办理全州县非农业人口户口。 同年3月12日,身为户籍民警的唐某某再次按胡某某的要求,以“李森青”在全州县城经商的名义,向全州县公安局申请农转非户口登记。然而,办理农转非户口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原户籍证和县财政局“城市增容费收据”,再由公安机关核实申请人的情况方可办理。唐某某没管这些,直接找到该县公安局当时的户籍科科长杨某某。杨某某同样未对“李森青”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就为“李森青”办理了农转非入户手续。至此,刘招华终于摇身变为“家住全州县全州镇民主路221号”的“全州仔”。有了“合法”的本地身份,刘招华开始放开胆子在桂林地区大肆活动,还“建立”了几个公司和科研基地,以“投资商”自居。 据悉,杨某某、王某某两人在任户籍民警期间,还分别为大毒枭刘招华的妻子李晓青(化名周倩)、亲属丁智文(化名周杰)、丁永芳(化名周芳)、郭锐荣(化名李华)办理了全州县农村村民户口和农转非手续,致使刘招华等人成功地长期隐藏在桂林,逃避警方追捕,在社会上产成了恶劣影响。 相关专题:悬赏通缉在逃嫌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