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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挽救失足少年工程实施13年 558人重归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1:09 信息时报
广州挽救失足少年工程实施13年558人重归社会

7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60名少年犯喜获减刑或假释。巢晓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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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讯 (记者 王丽凤 黄珊 通讯员 穗宣 穗法宣) 以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为主旨的羊城“金不换”工程,今年已走过了13个年头。该工程在得到中央文明办表彰的同时,也面临着规范化、制度化的问题。日前,“金不换”工程的创建人建议,通过地方立法,“金不换”工程可由广州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纳入政府序列中去。

  260少年犯获减刑或假释

  本月7日,广州中院法官来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作减刑、假释宣判。宣判现场气氛热烈:3000多名男女未成年犯按监区坐成整齐的方队,高唱《阳光总在风雨后》、《红旗飘飘》等励志歌曲,等候开始。

  宣读判决的张中剑庭长每读到一个名字,被念到名字的孩子都高声答“到”,小脸憋得通红,兴奋又紧张。“某某某,减刑两个月!”“某某,减刑9个月!”“某某,假释!”经宣判,257名少年犯获得减刑;3名少年犯获假释,少管所给他们发放返家路费后,3个孩子当天中午就踏上了归途。

  宣判后,孩子们收到了中院法官送来的书籍、足球等礼物。同时,广州中院少年庭的法官们来到设立在少教所的“广州犯罪少年矫治中心”,倾听少年犯改造生活的感受,对他们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矫治,并督促、指导他们积极学习和参加培训。

  统计显示,该中心自1995年8月成立至今,已对800余名少年犯作了心理矫治,其中558名少年重归社会后,仅2人重新犯罪。该中心还与广东全省36个城市签订了帮教协议,获督导的少年犯已达4000多人次,占在押少犯总人数的2/3。

  缓刑少年犯立志创业

  7日,恰逢是天河区高一男生钟振(化名)的19岁生日。15岁那年,他因为讲“江湖义气”,帮朋友将仇家殴打致死,广州中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获判缓刑后,被羁押了1年多的钟振得以重返校园,目前仍处于缓刑期。作为“接受帮教”的形式之一,钟振来到宣判现场感受了一个别样滋味的生日。

  钟振告诉记者,在看守所的1年多是他“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但因为得到了特邀陪审员胡小玲、曹广明的温情帮教,加上父母的关怀,自己幡然悔悟,获得了缓刑处理,“比这里面的人幸运很多”。钟振说,重返校园1年间,他学会了将苦恼向“玲姐”和“曹叔叔”倾吐。“现在我就想好好读书这一件事,将来想学管理,如果有条件,也想创业,做自己的老板”,留着时尚的飞机头、戴黑框塑胶眼镜的钟振这样规划自己的未来。

  统计显示,“金不换”工程实施13年来,广州共有近千名热心的陪审员参加了少年犯罪的庭审工作,2260人次参加了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2745名未成年犯像钟振这样得到了帮教。

  13年“金不换”创特色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个复杂的社会“综合症”。为治疗这个社会病,13年前,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团委牵头,联合司法机关、教育部门、新闻机构、社会团体等11家单位共同参与,一项充满东方伦理色彩、注重道德感化教育的社会系统工程——“金不换”工程在羊城展开。

  “金不换”工程创设的“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体系的思路,是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大胆尝试。日前,广州中院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这是广东全省惟一获此荣誉的集体。

  将“金不换”纳入政府序列

  4月7日,当年参与创建“金不换”工程的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金不换”从试点到全面推广,如今已形成了羊城社会综治体系的特色之一。13岁的“金不换”面临如何纵深发展、怎样制度化、规范化的问题。

  广州市团委副书记李航浩说,目前的“金不换”工程仍有半自发性质,靠的是参与帮教的陪审员的责任感和社会良知,应当逐渐发展成机构、人员、经费由政府主导的局面,才能深入。原广州中院院长王敏表示,应将“金不换”工程的社会自发性行为通过立法,变成政府行为。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说,目前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赞成通过立法措施来提升“金不换”工程,无论他(她)是否广州籍,是否有帮教条件,都予以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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