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规定参与刑讯逼供领导将被开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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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8:50 四川新闻网 | ||||||||
全省公安机关会议现场 本网独家获得的最新消息:4月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四川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四川公安决定下大力气抓好自身建设工作,并规定如发生因工作失职、刑讯逼供和滥用枪支警械等七种情况之一的,必须对有关领导作出严肃处理。其中有的应予党纪政纪处分,有的则要求引咎辞职或者给予撤职。 这七中情况分别是:凡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事件、突
为此,四川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在会上强调,要用制度保证公安系统的每位领导眼睛盯着工作盯着队伍,心里想着工作想着队伍,不能稀里糊涂当领导,更不能稀里糊涂带队伍。 四川新闻网记者 刘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