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育厅要求高校学费收入1/4用于日常教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48 巷报 | ||||||||
巷报讯 (记者 明严) 昨日,记者在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要求各高等学校调整经费支出结构,把教学工作作为经费投入的重点,保证学生人均教学经费逐年增长。今后,高等学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不得低于25%,用以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等教学开支。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