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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凤翔西路违法私宅何以在执法员眼底建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0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海口凤翔西路违法私宅何以在执法员眼底建成

凤翔西路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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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南日报报道:近日关于凤翔西路违法建设私宅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不少读者来电来函质疑:为什么在执法者的眼皮底下,凤翔私宅还能在两个月内封顶?

  面对记者的采访,海口市城市规划局琼山分局的负责人“苦水不少”。据一位姓吴的负责人介绍,分局在2004年12月17日,即该私宅动工之初,就下达“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而且无论是工作日还是法定假日,分局都安排人员轮流现场监控。其间还先后
两次强制拆除了私宅第一层水泥砼柱模板。但私宅户主及建筑包工头一直拒不配合分局执法,利用下班时间或夜里抢建,强行施工直至6层封顶。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说,由于户主王海下落不明,调查取证和“通知书”送达困难。该私宅建至4层时,分局拟依法拆除,并按程序于今年2月4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私宅最终还是建至6层封顶。这位负责人称,建至6层,分局就无权处罚了。

  海口市城市规划局主管监察的一位副局长却认为,该私宅问题久拖不决,有基层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的原因。他说,他曾为此事跑了不下20次,但市局只是监督指导,分局拥有相对独立的执法权。

  该局局长许西茂在4月13日的分析通气会上不客气地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划许可证6个月未开工自动失效,从王海报建的1993年到现在多少年了?海口琼山区划调整后,政府曾出公告,要求原琼山市境内的用地选址、规划项目、报建项目审批工作一律暂停。已经报建的停止施工,待整体规划正式出台,再行报建。为何有人要一意孤行?凤翔路是海口市区的主干道,别说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就是已经建成的也要依法拆除。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的李君律师认为,行政执法有多种方式。比如送达,就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实在找不到人,可以公告形式告之,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制止违法行为时,也不一定非要派人到场不可。一味强调人手不够,只能说你执法效率低下。《海口市城市规划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拒不执行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城市规划违法行为通知书而继续施工,由规划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城建、工商、供水、供电、电讯等有关部门收到规划部门的通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合规划部门及时制止各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据查,这处私宅最后停止施工,也是在3月26日被强行停电后。这么一个简单的技术手段就很管用,关键看执法部门是否作为。(完) (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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