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交警暗中执法不等于设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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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闫峥)“暗中执法不等于设陷阱。”昨天下午,市交管局首次对媒体公开表态,暗中执法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利于驾驶员的守法自觉性,北京将加大各种形式执法力度,从趋势上来说,暗中执法会成为北京交警执法的主要方式。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交管局秩序处高级工程师翟忠民说,被暗中执法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因此可以说目前的暗中执法有利于驾驶员形成自觉守法的
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表示,如果对于暗中执法有异议,交管部门提供了非常畅通的申诉途径。首先驾驶员可以到各交警支队的法制科进行投诉,要求行政复议;如果对非现场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支队交通科进行投诉。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观点交锋 暗中执法只重处罚? 对于“暗中执法只重处罚,不重教育”的抱怨,翟忠民举例,比如一条禁行的胡同,交警站在胡同口,确实可以暂时禁止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但是从长远来看,一旦警察不站在这里,驾驶员下次还会违法,长远看,暗中执法有利于驾驶员形成良好的守法习惯。“目前我们的处罚不是以任务、数量为导向的,而是以目的和结果为导向。所以暗中执法应该大力提倡。” 相关专题:交警该不该暗中执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