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巨额骗贷案宣判 主犯冯明昌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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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1:16 信息时报 | ||||||||
资料图片:南海华光板材厂大门。据了解,该“明星”企业因涉案已停工一年。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黄珊 通讯员 粤法新 编造业绩,把连年亏损的华光集团包装成明星企业;近一个亿的重金铺路,拉拢收买银行及财政官员,为骗贷6个亿及骗取财政资金敲开方便之门……昨日,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佛山南海华光骗贷案核心人物冯明昌在佛山听取一审宣判,冯因构成贷款诈骗、行贿、对单位行贿三罪,获判无期徒刑。包括原南海市两任财政局局长、原南海工商银行正副行
冯明昌:无期徒刑;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孙伯宽:无期徒刑;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何伟林:无期徒刑;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行长林裕行:死缓;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副行长林进庭:20年徒刑;省工行副行长叶家声:12年徒刑 审计查出惊天骗贷案 近200人组成专案组进驻南海历时一年多 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对外统称“华光企业集团”。 2003年春,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在调看工商银行广东分行信贷数据时,发现南海支行有数十亿元贷款流向华光公司,批贷手续可疑,且长期未能收回。之后,广州特派办将“南海华光集团巨额贷款去向不明,10多亿元贷款资金面临损失”的调查结果上报审计署。2003年8月6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安部等迅即组成工作组,会同广东公安、检察、审计、银监、财政、外汇等部门近200人组成“806专案组”,进驻南海深入调查。 2004年年底,专案组基本完成调查工作,撤出南海。 6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共涉及233人其中厅处级干部20人 据新华社报道,华光案涉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人员共计23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共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冯明昌等69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昨日获悉,截至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南海华光系列案28宗,涉案单位3个、涉案人员35人。除以下6名主要被告人外,另15名被告依法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4人尚在审理中。 六大案犯罪行实录 一私企老板 重金铺路骗贷款逾6亿元 冯明昌罪行:今年1月17日,冯明昌被佛山市检察院指控三宗罪,在南海受审。经两天庭审,法院查明,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企业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物作担保、抵押,大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自1999年以来,冯明昌共诈骗工行南海支行6.32亿元贷款。 为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冯明昌不惜用重金铺路,拉拢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敲开方便之门。自1995年至2003年间,冯明昌多次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工行南海支行及有关单位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340.8万元、港币88万元、美元2.5万元。自1994年至2003年初共向工行南海支行行贿人民币5508万元。 下场:昨日,佛山中院一审以贷款诈骗、行贿、对单位行贿三罪,判处冯明昌无期徒刑。 二财局局长 前“腐”后继为冯某当钱袋 孙伯宽罪行: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孙伯宽,兼该局在香港的窗口公司——国瑞公司董事长。今年1月20日,孙作为“华光案”中第一个受审的国家公职人员在佛山受审。 佛山中院查明,孙伯宽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中严重失职,致使国家遭受2522.8734万美元的重大损失。此外,他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240万元人民币私分给他人,其个人从中分占3.9万元;孙伯宽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和伙同他人挪用公款给冯明昌使用,金额达人民币4.23364亿元,并收取冯明昌等人给予贿赂的1万美元、100万港币。 下场: 因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4宗罪,孙伯宽一审获判无期徒刑。 何伟林罪行:佛山中院查明,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何伟林,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公款共计人民币2.96714亿元(其中预算外资金为1.347亿元)挪给冯明昌等人使用。同时,何先后收受了冯明昌给予的贿款人民币10万元、港币30万元、美金1万元。 下场:何伟林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和受贿两罪名,被判无期徒刑。 三银行行长 栽倒铜钱上一死缓两坐牢 林裕行罪行:法院查明,作为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行长,林裕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多次向冯明昌违法发放贷款,前后共计人民币9.14亿元、美元500万元。与此同时,工行南海支行还非法收受了冯明昌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080万元。林裕行为使工行广东省分行批准南海支行向冯明昌违法发放贷款的授信额度,先后送给省工行副行长叶家声现金港币共29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12万元的金观音、金龙各一件。此外,林裕行还利用职务之便,个人收受冯明昌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316.15万元、港币30万元;伙同他人贪污公款人民币526.4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占318万元。 下场:因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三宗罪,林裕行昨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是华光案中获刑最重的一个。 林进庭罪行:法院查明,做为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副行长,林进庭伙同他人接受林裕行的指使,以单位名义向冯明昌收取“利息差”共计人民币4500万元,并利用贷款给企业之机,先后收取多家企业“赞助款”合计人民币2070万元。林进庭还与林裕行等人共同贪污公款合计人民币326.4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占人民币118万元;并利用贷款审批等职务便利,收受冯明昌的贿款港币5万元。 下场:佛山中院认定林构成贪污、受贿、单位受贿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叶家声罪行: 叶家声,原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钱财共计人民币73.7万元、港币44.5万元、美元2000元及金龙工艺品、金观音工艺品各1件(共价值人民币11525元),对下属银行的贷款规模等业务、冯明昌的企业授信额度给予了支持和关照。案发后,叶家声主动向组织和司法机关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报道,向叶家声行贿者的大头主要来自林裕行,行贿目的是用以回报叶对工行南海支行贷款指标、授信额度的“大力支持”。 昨日判后,他表示要考虑考虑,方决定是否上诉。 下场:广州中院认定叶家声受贿罪成,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他是华光案受审的首批6名主要被告人中,获刑最轻的一个。 华光案6主犯档案 冯明昌 48岁。究其出身,坊间传言其最早是做海鲜生意的“卖鱼佬”。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冯将连年亏损的华光集团炒作成南海的“明星”民营企业,冯本人也以成功民营企业家姿态,当选为佛山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2004年8月3日,冯明昌的人大代表身份在南海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被罢免。2003年8月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收审。 孙伯宽 年过花甲。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兼任该局香港窗口公司国瑞公司董事长。2001年7月从局长位置上退休。 何伟林 继孙伯宽之后任南海财政局局长。因为得了冯明昌的好处,两任“财爷”都不遗余力挪用公家的钱给冯明昌花。 林裕行 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行长,为帮助冯明昌,积极“进贡”省工行副行长叶家声。 林进庭 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副行长,在上级林裕行指使下,整个南海工行和他本人通过受贿而“肥”起来。 叶家声 硕士研究生,1960年出生,广东鹤山人。1984年入职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先后任广东工行计划处副处长、处长、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行长。受贿数额计人民币100多万元,因积极退赃及认罪态度好,获得轻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