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沈泰因受贿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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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6:54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4月19日电 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沈泰两年间收受贿赂人民币33万元、美金5000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沈泰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据《湖北日报》报道,现年58岁的沈泰原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长江建管局第一副局长、长江水利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999年下半年,武汉某公司
法庭认为,沈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具有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