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驾车撞死六人被正式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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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8:05 中国新闻网 | ||||||||
4月11日,失控的小轿车被撞得面目全非。新华社发(李君光摄) 位于十字路口处的惨烈事故现场,有3人横尸街头。Newsphoto供图 中新社北海四月二十一日电(记者杨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检察机关今天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名,正式对北海“四·一一”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曾其健批准逮捕。 四月十一日下午十五时许,曾其健驾驶一辆悬挂桂E-E○○○八号牌的小轿车在该市市区路段“严重超速行驶”,连续撞击多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两名行人,造成四人当
本月十七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城区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曾其健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警方以“交通肇事罪”提请检察机关对其批捕。 据警方认定书介绍,曾其健严重超速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整个事故过程中,曾其健未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及其他避险措施,是造成事故损害后果扩大的直接原因。此外,曾其健所驾驶的悬挂桂E-E○○○八号牌小轿车,是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 据悉,由于肇事车辆不在被保险之列,对于此次事故,按交通事故赔偿的国家标准计算,曾其健将承担的赔偿金逾一百万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