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发言人:寻求人大释法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2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四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说,市民大众最期望可依法如期在七月十日选出新的行政长官。为确保能达至这目标,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是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的做法,亦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及法治精神。 该发言人是二十四日在回应仍有部分对新的特首任期释法不理解的市民,及有团体组织上街游行时作上述表示的。
发言人强调,在“一国两制”设计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及《基本法》有宪制权力对《基本法》条文作出解释。这是特区宪制架构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的条文要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合法合宪的做法。 他指出,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并不影响特区的司法程式。在此期间,特区政府会依照法定程式,处理司法覆核的案件。事实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将在五月十日及十一日就有关新的特首任期的司法覆核案件进行聆讯。 他说:“我们知道仍有市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有所忧虑。”他表示,特区政府尊重市民依法享有言论、游行、集会及示威的自由。 至于政制发展方面,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会继续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去年四月二十六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推动香港的政制向前发展。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正就第四号报告书咨询社会各界人士。专责小组欢迎任何人士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应如何修改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