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显示年轻贪官用直接手段贪污占9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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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2:52 竞报 | ||||||||
本报记者黄海霞报道 近日,丰台法院对2002年至2004年审理的贪污案件进行调查后发现,贪官趋向年轻化———平均年龄为44岁。贪污的手段也以直接侵吞方式为主,此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4.7%。 2002年以来,丰台法院审理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犯罪的案件共计23件、25人。丰台法院的杨薇法官说,尤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犯罪现象突出。上述贪污案件被告
杨法官说,不可忽视的是犯罪主体趋向年轻化。这25名贪官平均年龄为44岁,贪污数额占全部案件涉案金额的36.4%。其中年龄在30岁左右的有7人,占28.6%。 杨法官分析,其实这些贪官侵吞公共财产的方式并不高明,手段很直接而且随心所欲。财务人员一般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开发票平账等赤裸裸的贪污方法。领导者则私自做主,任意截留公款据为己有。其他业务人员或仓库保管员则利用职务之便,倒卖所保管的公共财物。以上述直接手段贪污的占案件总数的94.7%。 杨法官表示,要遏制贪污犯罪最重要的是健全管理制度,比如建立和健全国家工作人员财产审报机制。明确规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内容,由专门机构负责登记、审核,并将属于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政府事务向社会和群众公开,以此对企图犯罪之人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其不能也不敢犯罪。另外开展预防工作、加强道德修养也是减少贪污犯罪的重要手段。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