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提两岸和平促进法三原则 称没有九二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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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6: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7日电 台“总统府”秘书长游锡堃今天(27日)对所谓“两岸和平促进法”,提出“三原则”底线,即:“没有九二共识”;“若相关组织设在‘总统府’,府方可同意”;“相关法律不应该侵犯‘总统’职权、须符合宪法原理”。 据“中央社”报道,游锡堃称,只要符合这三原则,府方都可以接受。他并称,“和促法”目前在“立法院”协商,“总统府”未参加讨论,目前态度是只要符合三原则,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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