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要求党员开展向于尚清同志学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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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0:21 公安部网站 | ||||||||
中共黑龙江省委日前做出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学习于尚清同志的热潮。决定全文如下: 于尚清同志,男,中共党员,1976年参军,1999年转业到公安机关,现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治安大队正科级侦察员,负责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2003年9月1日,齐齐哈尔市萨拉伯尔酒店发现了数枚被安装在煤气管线上的定时和遥控爆炸装置,于尚清同志主动请命进行排爆,他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先后安全拆除了10处爆炸装置。9月2日,在处置最后一枚爆炸物时,炸弹突然爆炸,他当场身负重伤,后经抢救脱离危险,但却留下了终身残疾。 于尚清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党的事业。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多次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30余次受到集团军和地方党委的各种奖励,被沈阳军区授予“卫国戍边银质奖章”。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排爆除险,仅近3年来就收缴、销毁日伪时期遗留的手雷、炮弹、毒气弹等2000余枚,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于尚清同志在危急时刻英勇无畏、不怕牺牲,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作中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在生活中牢记入党誓言,满腔热情为民服务,做了大量好事、善事;在负伤致残后,一如既往,淡泊名利,拖着伤残的身体,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广泛宣传于尚清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伟大实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省委决定,在全省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向于尚清同志学习活动。 向于尚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意识;学习他忠于党,忠于人民,不畏艰险,在危难关头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钻研业务的敬业精神;学习他艰苦朴素,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坦荡襟怀;学习他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开展向于尚清同志学习活动,要紧紧抓住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教育党员干部像于尚清同志那样,视人民利益重于泰山,视党的事业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进一步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领导和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像于尚清同志那样,忠于职守,刻苦钻研,敬业奉献,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开展向于尚清同志学习活动,要注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学习活动深入开展。要把这项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省委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先进意识和服务意识;同学习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其他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同做好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学习于尚清同志的热潮,以于尚清同志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负重奋进,为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相关专题:拆弹英雄于尚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