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对大陆赠熊猫反应不一 马英九称视对岸决定回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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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11: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4日电 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5月3日上午,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在上海宣布,大陆同胞向台湾同胞赠送一对象征和平团结友爱的大熊猫。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对此,岛内对大陆赠熊猫有不同的反应: 陈水扁:勿违国际公约
“总统”陈水扁昨表示,熊猫是保育类动物,不能违背国际公约,这不是统不统战的问题,而是可不可以的问题。陈水扁在吉里巴斯与媒体茶叙时说,大陆赠送猫熊,很多人表示欢迎,但这非高不高兴、欢不欢迎的问题。 “行政院”:当局已不坚拒 “行政院”昨表示,只要送熊猫不含政治目的,政府是不会作任何阻碍的。“秘书长”李应元指出,已指示“农委会”依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规定办理,他也说,民之所好好之,院方不会预设。“行政院长”谢长廷也说对于熊猫来台的态度,已不像过去的坚拒。 马英九:视对岸决定回赠 由于熊猫未来可能送到台北市立动物园,台北市“市长”马英九昨表示,将视对岸需求,决定是否回赠其它“台湾比较特殊”的动物给对岸。马英九指出,北市日前赠送高雄寿山动物园四只“很聪明很聪明”的黑猩猩,有六岁小孩的智力,“它搞不好比猫熊聪明”,也曾送蜜熊、黑熊等动物给其它动物园,但对于北市能与对岸交换的动物,则是“我们有多的”、台湾比较特殊、对岸也需要的动物。 李金龙:农委会依法行政 “农委会主委”李金龙昨表示,熊猫是华盛顿公约规范的濒临绝种保育类野生动物,输入台湾须有“进出口”证明书或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向“农委会”申请审查,“农委会”依法行政,会特别考量照护饲育专业能力,不会涉及意识形态。 台联党:小心“一中”陷阱 台湾团结联盟昨表示,致赠大熊猫及农产品登陆免关税等大礼,政府应审慎因应,小心“一个中国”陷阱,避免台湾“主权地位”被矮化。 相关专题: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