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8日公布的一项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北京市生产的饼干、啤酒、葡萄酒、乳粉及其乳制品全部合格,但罐头食品质量不尽如人意,主要问题是可溶性固形物(糖水浓度)、着色剂和氯化钠含量不合标准要求。
此次共抽查北京市8家罐头生产企业的8种产品。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一是可
溶性固形物不合格。可溶性固形物主要指溶容性糖类物质或其他可溶物质,是罐头产品的一项基本指标。抽查发现,北京盛京城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冠京”牌番茄酱罐头(198克/罐,生产日期为2005年2月18日)和北京清爽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岱山”牌房山红果(950克/瓶,生产日期为2005年3月8日)可溶性固形物(糖水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着色剂和氯化钠含量不合格。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柠檬黄只允许在西瓜酱罐头中添加,其他罐头不得检出。抽查发现,北京木林圣达食品厂生产的“圣达”牌鲜青豆罐头(3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05年1月6日)检出含有柠檬黄,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产品氯化钠含量也不符合标准要求。(完)(责任编辑: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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