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大代表撞人案10日开审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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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7:16 新华网 | ||||||||
5月10日,侯建军在法庭上接受审理。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5月10日,侯建军(中)在法庭上接受审理。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新华网沈阳5月10日电(记者于力、马环宇)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0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涉嫌杀人案,公诉人指出,侯建军故意驾车撞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原告人同时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15万余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4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检察机关公诉,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吉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侯建军是否故意驾车将被害人裘吉撞倒致死及其投案后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情节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指出,侯建军系故意驾车撞人,属恶意报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侯建军则辩称,由于当天凌晨酒喝得太多,没有看见撞人,也采取了刹车措施。侯建军的辩护人则以侯建军不具备故意驾车撞死人的动机及主观故意,且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等进行了辩护。 全部庭审过程进行了近4个小时,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此案将择期进行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