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贪官李树彪贪污挪用亿元公款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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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6:27 新华网 | ||||||||
这是李树彪(左二)与同案人员在被告席上。新华社记者陈澎摄 李树彪在法庭上(5月16日摄)。 新华社记者陈澎摄 新华网长沙5月16日电 (记者刘非小、陈澎、苏海萍)16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涉嫌贪污、挪用上亿元住房公积金一案正式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关系当地20万城镇职工切身利益,被称之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16日上午9时,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李树彪等9名同案人员被依次带上被告席接受审判。同案人员包括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总稽核师王
据当庭宣读的起诉书及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此前的公开通报:李树彪案立案侦查始于2004年1月,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和审查,基本摸清了李树彪涉嫌犯罪的事实。据介绍,李树彪从1999年至2004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作案44次,涉案金额11801.5万元,其中,通过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等涉嫌贪污公款5848.9万元;利用职务之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存款作抵押、质押担保获取“银行贷款”或与他人串通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政策性住房资金委托借款”的方式挪用公款5952.6万元。 据介绍,李树彪涉嫌贪污、挪用的公款,绝大部分用于到澳门等地豪赌或个人挥霍,案发时尚有7747.5万元未退还。郴州市有关方面组成的专案组,先后抽调了80余人参与办案,目前已冻结、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价值近4000万元,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由于李树彪一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因此公开审判过程将持续数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