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售枪猖獗警方要出重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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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0:57 新文化报 | ||||||||
网上枪支广告触目惊心 本报记者 姜缘 摄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网络监控等措施,在技术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应对能力;姜树森,5月初曾用仿真手枪将中巴车上一女乘客打死,制造了长春中巴枪击案。5月12日,经过百余刑警7天的努力侦查,姜树森落了网。当层层疑问被渐渐剥离,真相越来越清晰时,一个问题也跟着浮出水面:一个普通的农村孩子是怎么弄到手枪来实施犯罪的呢? 据姜树森交代,手枪是花5000元钱利用互联网买到的,其中包括子弹和弹夹儿。事实
记者网上“买枪”实录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到5万多项含有销售枪支的信息,除了大量新闻和相关法律外,还有一些销售和购买枪支的信息和网站。记者随意挑出一个销售枪支的信息,便与坏孩子(化名)取得联系。他声称想要哪个型号的都有,并能提供子弹、弹夹等。 记者:我怎么能这样相信你呢? 坏孩子:不信就算了,我们道儿上人都是靠“信”字生存的。 记者:货运过程有没有危险? 坏孩子:我们经常用这样的方式送货,从来没有失手过,而且,货运公司都是私人的,我们有关系,不会出错的。 记者:你能不能派人把货送过来,路费我报。 坏孩子:我在广州,你在长春,外省的我们不直接送货,因此只能靠货运。 …… 记者在与坏孩子的对话中了解到,他对网络卖枪一事了解得十分透彻,而且他十分了解各种枪械的性能、杀伤力等。坏孩子说,除了自制手枪,他还销售军用手枪。他给了记者一个银行的账号后,说有要求再联系他,购买时写清楚具体的地址和电话。他最后承诺,一定会让记者满意。 网络购枪、卖枪也是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6条到第130条的相关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购买、销售枪支的行为也是犯罪。 公安机关有一定应对能力 今年3月,南京一名大四学生通过互联网花8000元买了一把手枪,实施入室抢劫。“五一”期间,南京市警方连续破获两起涉枪案件。这些涉枪人员都是通过网络、短信平台购买的枪支。 省公安厅信息网络监察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从长春中巴枪击案可以看出,网络和短信购枪已经是公安机关不可回避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通过网络监控等措施,在技术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应对能力。 据了解,在北京和广州已经有成功侦破网络贩枪案件的例子。公安机关正在尝试多种打击这类案件的措施。本报记者 久日 《长春警方全城急查突发枪案》续 编后 我们希望与记者联系的“坏孩子”是一个以卖枪为幌子的骗子,但即使这样,他也是在犯罪。 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正如记者体验中展示的那样,不法分子的狡猾、网络的不确定性给查处网络售枪带来极大的困难。令我们欣喜的是,警方已经开始关注这类新形式的犯罪。从来都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不愿意这篇稿件揭露的是事实,但我们不惧怕事实的存在,因为正义总会战胜邪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