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原建委副主任梁鸿宾受贿案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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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兰州5月26日电(记者聂建江、张泽远)原兰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梁鸿宾因收受巨额贿赂,另有大量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后起诉,5月26日,该案件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梁鸿宾的受贿事实共8起,发生在1995年到2004年,这期间,梁鸿宾先后担任兰州市城关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和兰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1995年,梁鸿宾担任兰州市城关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兰州市民魏文龙为求梁鸿宾在其母亲房屋的拆迁安置中帮忙,在梁的办公室送给其一块价值1400元人民币的梅花牌手表一块;1997年底到1998年初,兰州市临夏路街道工程队队长施重贵求梁鸿宾帮忙在动物园找活干,在梁办公室送给其一块价值2000元的瓦斯针牌手表;2001年1月到2003年8月,兰州市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贾仲瑚为感谢梁鸿宾在该公司拆迁补偿中给予的关照,以及办理368亩新征地的城市建设配套手续,送给梁鸿宾30万元人民币、15万元美金;2002年到2003年,兰州市小山自立地基基础公司经理徐小山为感谢梁鸿宾为其催要工程款,两次送给梁人民币2万元;2001年到2003年,临夏县一工程队队长王世明因在兰州市市政公司搞工程期间得到梁鸿宾的帮助,先后3次送给梁人民币2万元;2002年到2003年,原兰州市市政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张子俊为与梁鸿宾搞好关系,先后两次送给梁1万元现金;2003年上半年,兰州市实创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兆斌感谢梁鸿宾为其在办理开发资质手续中的照顾,送给梁1万元现金;2004年12元,兰州市永利房地产公司职员范宗林为了公司在建委办理房地产开发相关手续,送给梁一根重100克、价值11800元人民的金条。 据检察机关调查,梁鸿宾共收受贿赂美金15万元(折合人民币121.0395万元)、人民币36万元,物品折合人民币1.52万元,共计158.5595万元。另外检察机关查扣的310.1237万元人民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介绍,案发前后,梁鸿宾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本人及指使亲属将大量的赃款、脏物转移或隐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梁鸿宾大肆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已经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