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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利欲熏心启动法律程序索要贿赂(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2:2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法官利欲熏心启动法律程序索要贿赂(组图)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法官张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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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利欲熏心启动法律程序索要贿赂(组图)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法庭


  新乡市一资深法官索要好处费无果,居然让案件当事人“打借条”。因索贿无果,法官利欲熏心,居然启动法律程序,索要“贿赂款本金利息”70多万元。当他被检察机关采取措施时,这位“大忽悠”继续向法院的执行法官申请,讨要的“执行款”已经达到127万余元。

  今年60岁的张其江,原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的一名法官,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可谓办案无数,精明有加。按说,这样的年龄对于他而言本该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如今,他却被囚禁在看守所里,成为一名索贿案的“主角”。这一切得从他的老朋友和老对手梁卫保说起。

  打官司--法官朋友”热心帮忙”

  比张小6岁的梁卫保,先后在新乡市柴油机厂市司法局劳教所当司机,曾经和张其江是关系不错的工友。1987年,他停薪留职后,创办了一家化工厂。为了厂子生计,1991年4月,他和另外一家研究所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书,联合生产粉剂硫化沥青。然而,半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生产出来的产品始终未能达到标准。双方就责任问题发生纠纷,一场官司的硝烟弥漫开来。

  正巧,没过几天,梁卫保在大街上碰到了昔日的工友张其江。这时张已经是法院的资深法官。听老朋友一说,张很感兴趣,催促梁卫保将其各种票据和证明材料赶快送给他看。看过有关材料后,张其江认为,如打官司应该能赢。梁卫保一听顿时有了信心。哪知,随即张其江就给他开出了条件:现在打官司,像这样标的在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一般需要5万~8万元的活动经费。看在曾经是同事的份儿上,梁看着拿5万元就算了。

  一听这话,梁卫保愣住了,想不到对方居然开口就索要5万元?!惊讶之余,尽管心里十二分的不乐意,但为了打赢官司,他还是咬咬牙答应了。但是厂里没有现款,于是就提出先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抵押给张其江,等打完官司,领到赔偿款后,再还钱退房。张只得同意了。

  1992年5月6日,梁卫保一纸诉状,将合作的另一方某化工科研所告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索赔127万元经济损失费。经北京质量权威部门鉴定,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化工科研所。于是,1994年1月1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化工科研所赔偿实验厂71.7万元的经济损失费。

  拿到一审判决书,梁卫保傻了,他觉得虽赢了官司,但与自己的127万元经济损失赔偿的要求相差甚远。最终的判决结果,让梁卫保感到这场官司打得太窝囊,张其江当初向自己的承诺没有完全兑现,他觉得5万元的“好处费”也不应该给他。正当这时,他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

  要好处--苦心打出”奇怪欠条”

  而张其江则认为,在这场官司中,自己做了大量的具体性工作,5万元的好处费当然该自己得,一审判决后,他就多次找梁卫保讨要这5万元,梁卫保推托说厂里现在没有钱,他就逼着梁卫保给他写个欠条。眼看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种种原因,执行并不顺利。这时,张其江再次逼梁卫保给自己打借条,否则他威胁说自己就不管了。

  被逼无奈,1997年11月的一天,梁卫保让实验厂的会计田红(化名)给张其江打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他怕此事传出去会影响官司的执行,就交代田红按张其江的要求写。

  当天上午,张其江来到田红家。他是此案的承办人,为避嫌,他让田红把债权人写成其妻李燕(化名)的名字。又背着梁卫保,私自加上了利息,如不能按月付息,就按法定的私人借贷款最高标准计息。他写好后,让田红抄了一遍,并写明借款日期为1995年2月2日。这样,在写下这张借条时,梁卫保就已经欠下了张其江好几万元的利息钱。会计田红认为这样写似有不妥。可有梁卫保的交代,她也没多问,就按张其江草拟的借条抄了一遍给了对方。

  谁知,对方又觉不妥。没过多久,张又要求梁卫保把债权人的名字改为他的熟人石玉(化名)。于是,田红又给他重新写了一张债主为石玉的借条。由于张其江有意没有把上午打的那张借条带来,田红就在第二张借条上注明“原借条收回后,此借条生效”。但张其江收到第二张借条后,就将此注明撕掉了。由此,5万元变成了10万元。此后,他又绞尽脑汁,一番嫁接后,他的妻子李燕成了这些借条的“合法债权人”。

  2002年,梁的厂子诉研究所判决生效后,法院首先判给原告的赔偿款3万元,先给了梁卫保2.5万元。张其江得知后,就找梁要钱,梁没有同意。“如果钱执行回来,我该给你的钱不给,是我不够意思。但你用这种方法要钱,我是不会给你了。”

  张其江又找到负责执行的法官,向他出示了梁卫保的欠条,要求直接从执行庭取钱。执行法官征求梁卫保的意见,梁不同意。张其江没有拿到钱,很是生气。于是,一场更加离奇的闹剧开始上演了。

  梦难圆--”好处费”法院来维权

  自己手中已有这么多“有力”的欠款证明,加上自己对法律的精通和上下左右熟络的人事关系。张其江索性不再找梁卫保要钱了。他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

  2002年7月24日,张其江以妻子李燕的名义,将梁卫保起诉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状告梁卫保欠李燕10万元借款不还,要求梁卫保偿还李燕的全部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接到法院的传票,梁卫保真不敢相信,张其江作为一个法官竟敢办出这样的事:通过打官司,来达到其索贿的目的。

  尽管梁卫保惊叹于张其江的奇思怪想和胆大妄为,但看在张曾是同事且在前面的官司上确实帮过忙,又临近退休,不想揭开老朋友的画皮。况且,梁卫保认为张其江手中所有的证明材料全是假的,又有证人可以证明厂里未收到张的一分钱借款,法院还能判决张其江胜诉?

  所以,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梁卫保没有向法院讲出张其江索贿之事,只是竭力辩解没有借张其江之妻李燕10万元之事。梁卫保指出,借条上的日期是1995年2月2日,而写借条所用的稿纸是1995年3月份印制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另外,“还款承诺”中自己厂子的公章加盖于内容的中间,书写的内容却压着公章,因此,此承诺不是在正常情况下形成的,有作假嫌疑。会计田红等人也在法庭上证明,虽然有借条,但自己厂子的财务账上却没有这两笔“借款”,显然这两笔“借款”实属子虚乌有。

  耐人寻味的是,该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对“借条”上写着的“借款日期”早于所用稿纸“印制日期”这一显而易见的问题视而不见,没有到有关部门去核实稿纸印制的时间,以证实这张“借条”的真伪。同时对梁卫保、田红等人的证词不予采纳。

  2003年1月18日,该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判决李燕胜诉,判决书要求梁卫保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李燕付借款10万元,并支付约定利息及滞纳金,此时,这三者相加已高达70余万元。

  2003年4月15日,张其江之妻李燕申请该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笔巨额欠款。5月21日,红旗区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让法院有关执行部门扣留、提取梁在打官司中获得的受偿金78万余元。

  恨当初--”一念之差”处境惨

  无中生有的借条,却被法院判决要偿还几十万的巨额“欠款”。5月24日,为打官司搞得心力交瘁的梁卫保向记者大倒苦水:“要知道会搞得我家败人伤,当初就该老老实实去打官司,现在惹出这么多祸端,一家伙给整出来这么多的外债!”

  梁说,这么多年来,他们家的日子真是不堪回首。该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受妻子“委托”,张其江申请强制执行,红旗区法院也多次找到梁卫保催促其归还李燕的欠款。对方依靠法律撑腰,自己却像苦命的稻草四处奔波求助。

  打官司前,靠勤劳和聪明,梁家家境也算殷实,房车无忧。即便打官司后,这种富裕依然维持。如今,他们已是穷困潦倒,苦不堪言。特别是为能打赢滚雪球般的“借条官司”,他多年来四处上访,不停奔波在北京、郑州和新乡之间,仅去北京就不下200次。

  这期间,他的厂子因无人管理不得不关门,妻子也因协助他打官司而被单位责令下岗。原本有数百万元财产的富翁已变得一贫如洗。小车早已卖掉,梁平时穿着最便宜、最耐磨的军用球鞋四处求助,风餐露宿中白发早早在头上侵扰。他的妻子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打击和陷入的困境,终日以泪洗面。一家人没有工作、没有正常的收入,过年时,最好的食物竟是亲戚从外地带来的一块咸肉。

  2003年5月,梁卫保终于拿到新乡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从被告方研究所执行过来的50万元赔偿款。因害怕这50万元被红旗区法院给张其江执行走,梁卫保只得远离家人躲避在外。他不敢住旅店,常常在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候车厅里过夜。有时实在想家,就偷偷给家里打个电话,夜里悄悄溜回家,天不亮再溜出去。就这样他躲避了半年。然而,半年后,在高额滞纳金的滚动下,梁卫保欠张其江的“债”已达100余万元!

  想到因为原本5万元的“好处费”,弄到如今自己倒欠人家百万元,有家不敢回,梁卫保说他曾经主动找到张其江答应给其8万元,哀求他就此罢手。但张其江却毫不动心,态度极为坚决:你欠我100多万元已是铁打的事实。如果你非要让我给你留脸面,那么看在我们曾经同事一场,我答应你,将来你把我那100多万元给我还清了,我再给你8万元。

  梁卫保一听,肺都要炸了。他充分看清了张其江的贪心和冷酷无情。意识到,如果不告倒张其江,自己不仅真的要赔偿他100多万元,而且还落个别人帮忙,自己却耍赖不还账的恶名。权衡再三,他情急之下,找到了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讲述了张其江向自己索贿的事情经过,请求该院对红旗区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

  新乡市检察院对这起蹊跷案件非常重视。他们派出精干人员随即到红旗区法院,对李燕追讨梁卫保欠款案进行了复查。结果让办案人员吃惊不小。又对李燕、石玉进行了当面询问,二人均不承认梁卫保曾借过她们各5万元钱。2003年9月16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新市检民行抗字(2003)第42号民事抗诉书,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令红旗区法院再审此案。

  法无情--玩法法官玩栽了

  身为法官竟敢如此玩法?!在该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再审期间,检察官们发现了张其江涉嫌受贿,遂将线索移送给反贪部门立案侦查。

  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对这一罕见的案件高度重视。省院派精干的办案人员对李燕诉梁卫保欠债不还一案进行初查。经过初查,他们认为,这是一起恶意虚假诉讼案。

  紧接着,为了掌握张其江索贿的事实,检察官让梁卫保和田红数次带着微型录音机找张其江谈“借条”一事。从谈话中、录音中,可以显示,关于什么时间借给梁卫保钱、借多少,张其江自己也说不清楚,并竭力回避这个话题。

  检察官们找到了石玉,石玉则称,她不认识梁卫保,也没有借给过他及梁的厂子5万元钱。她是在不知情又碍于面子的情况下,按照张其江的交代,给他写了委托书。随即,检察官们分头传唤张其江夫妇。当检察官们出现在张其江面前时,他正在对照着判决书,计算着梁卫保现在欠他多少钱,刚算出个结果:100.438万元。

  张其江对犯罪事实拒不承认,百般狡辩,他反复强调,如果自己没有借给梁卫保钱,梁怎么会给他打欠条?但李燕却承认自己虽然认识梁卫保,却没借给他及厂里钱。她是按照丈夫的要求写的委托书。至于这中间的曲折事,她根本不清楚。

  为了进一步证实张其江犯罪的事实,2004年农历正月十四,办案的检察官们将素有“中国测谎第一人”之称的吴伯欣教授请到新乡,对此案涉及的当事人进行心理测试。经过测试吴教授认为,梁卫保和田红说的都是实话。而张其江明显是在撒谎。

  2004年8月30日,河南省检察院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认定张其江有索贿嫌疑。将张其江带到了新乡市检察院,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惴惴不安的张其江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到这时,依照他的算法,梁卫保已欠他钱款127万元!

  2004年8月31日,张其江被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4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批准将其逮捕。当年年底,依照省检察机关的安排,张被移交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5年5月25日,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处曹世聪处长向记者表示,这起罕见的法官依靠法律手段来玩法,可谓典型之至。为了及时查处,他们曾经调遣全省多家检察机关的办案精英组成专案组,多次到新乡和张直接“过招”。经过深入侦查,张终于缴械投降,对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目前,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马上向当地淇滨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此案即日将开庭审理。本报记者 谷武民 刘新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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