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机场欲追究死亡男孩责任是不人道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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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10: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东航一架客机25日在敦煌机场起飞时,从起落架舱里坠落一男孩,该男孩死亡。在事件的处理上,机场党委书记潘有军表示,机场方面不存在赔偿这一提法。他还说,死者侵入机场控制区并侵入飞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后果,机场保留追究死者和他监护人责任的权利。(据5月29日《新京报》) 这位潘书记冰冷的一番话,让人不寒而栗。孩子已经死了,还被人叫嚷着追究责任
在发生事故之后,哪怕是本着人道上的同情,机场也要努力做好死者的善后事宜,在此时发表如此不合时宜的,甚至可以被视为威胁的言论,真让人怀疑这个书记是不是冷血的。那么,机场真的没有责任吗? 这位潘书记引用《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说,国家明文禁止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和无证人员进入机场控制区,违者要受到《治安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处罚。这个规定当然没有错,可是坠机男孩是未成年人,这个规定对他并不适用,因此把“非法侵入”这个词用在这个孩子的身上,显然不合适。相反的是,我们有理由要这样质问:那个孩子是怎么进入机场的?敦煌机场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要求,做好保卫工作了吗? 且来看看民航西北管理局27日公布的权威调查结果吧: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严重的空防不安全事件,暴露了敦煌机场管理混乱和责任不落实的严重问题。因为机场工作中的失误和管理不善,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机场并且丧命。你说它有没有责任? 主要责任在己,因为自己的渎职导致他人丧命,并使全体乘客虚惊一场,还有脸叫嚷追究死者和他监护人责任,真不知潘书记是过于聪明还是无知者无畏!“倒打一耙”也许确实能吓住孩子的父母,但吓不住公众! 姬于卫 相关专题:男孩从东航班机坠落身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