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鲁迅故里只售景点联票遭消协质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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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05:14 东方早报 | ||||||||
鲁迅故里 人们司空见惯的景区“联票制”可能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实。日前,绍兴鲁迅故里景区强卖“联票”首次遭该市消费者协会的侵权质疑。记者昨日获悉,绍兴市消协已收到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答复函,该函中明确表示,该委已责成涉嫌“强制联票”的景点管理处妥善处理消协的质疑。 不售单独票遭游客投诉
“我们从去年开始陆续接到游客投诉,称鲁迅故里的分景点不售单独票。”绍兴市消协秘书长章建平昨日向早报记者透露,接到投诉后,该消协就对绍兴各大景区进行了暗访,发现鲁迅故里景区的确只实行联票制,其内的鲁迅祖居、鲁迅故里、三味书屋、鲁迅纪念馆、百草堂等六个分景点均不单独售票。绍兴“名人故居”几个景点的情况类似,包括周恩来故居、秋瑾故居、王羲之故居、蔡元培故居等景点在内,其中仅周恩来故居和秋瑾故居可单独售票,其他都不能单独售票。另一著名景点会稽山度假区内的大禹陵、百鸟乐园、香炉峰也实行联票制,只有香炉峰可以单独售票。 章建平表示,旅游景点门票实行强制性“联票”,是一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权利的行为(联票价高于单一景点门票价),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强制采取“联票”,也违反了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对此浙江省旅游局法规处林处长也表示,景区如只出售联票而不出售散票等于是强制出售联票,违反了《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营业景点如果不是作为附属的景区就应当单独售票,而不能一并打包让消费者无法自愿选择。 2000年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个旅游点或者游览项目的,可以分别设置单一门票,也可以设置价格低于单一门票价格总和的联票或者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违反条例的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影响或将波及全国景区 业内人士认为,景区实行“联票制”有其一定的原因,景区经营者乐得薄利多“销”,对于游览全部景点的游客也能享受一定的优惠。但这也同样导致目前景区只卖联票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所以一旦这种行为被确认为侵权,其影响将波及全国。 早报浙江专稿 周洁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