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福建将新建湿地保护区20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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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4:40 海峡都市报 | ||||||||
到2010年福建将新建湿地保护区20个 到2010年,福建省将新建湿地保护区20个,并保证60%以上的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其中闽江口、福清湾、三都湾要努力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记者从昨日在泉州召开的首次全省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福建省有湿地4类22种,自然湿地面积约80公顷,海岸滩涂及河流、湖泊湿地是主要的湿地类型。特别是浅海、河口、红树林和滩涂湿地是我省的重点自然湿地,占自然湿地总面积的85%以上。会议
针对湿地被破坏现象,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的孙先生说,他们将加快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 有效保护 六成以上天然湿地 省林业厅副厅长黄家铭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的决定》将滨海湿地、红树林的保护,纳入绿色海峡西岸建设的五大重点工程。要求在南起诏安北至福鼎的3324公里海岸线上建成带、网、片结合的绿色屏障;重点加强濒危物种、滨海湿地的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至2010年,划定和建设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4个、国际重要湿地3个。 黄家铭说,至2010年,规划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20个,投资建设湿地保护区46个,使全省60%以上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的保护,基本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到2020年,规划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45个,投资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79个,使90%以上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破坏重要湿地 追究审批单位责任 黄家铭说,将组织力量对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的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破坏湿地、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对未经审批开垦占用、破坏湿地资源或改变自然湿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生态特性和生态功能。对重要湿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要依法追究审批、监管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记者 陈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