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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率仅6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4:56 新华网
佛山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率仅60%

被邮局退回来的交通违法法律文书可以装下几个麻袋。 记者 穆纪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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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率仅有60%,有四成多因地址不详等原因被退回来。昨天据佛山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4月,被退回来的交通违法法律文书达17677封。

  在被邮局退回来的交通违法法律文书中,大多是由于车主已经迁移新址,且没有办理地址变更手续,造成邮局无法送达;二是部分车主登记的地址不够详细、地址残缺,造成无
法上门投递,而按地址规范要求,本市地址必须明确到“区”、“路”、“街”、“号”、“楼层”、“房号”等;三是一些住高层建筑的车主,没有人签收挂号信,而且邮局发出催领单后,车主也没有去领信,这些信也被退回来。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邮局会将通知书投递两次,如果两次没有人签收,邮局会发一张催领单,要求车主一个月内去领信,否则信就会被退回交警部门。

  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交警部门因此每个月白白支付巨额的邮寄费。据介绍,一封挂号信的邮寄费3.6元,按这样计算17677封是63637.2元,这支费用由交警部门支付。据了解,去年有一个月,光是被退回来通知书所付的邮寄费达11万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应尽快、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避免给自己带来损失和不便。另外,交警还提醒住高层的车主,在收到“催领单”后要在一个月内去邮局领信。

  交警部门称,车主在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到当地车管所,填写时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准确、完整、有效。(记者 李锋 赖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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