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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区沿街店面垃圾收集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4:53 福建东南新闻网

  本报讯 近日,市城管办、城监支队、工商局、卫生监督所、环卫处联合出台《市区沿街店面垃圾收集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是根据福建省和南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旨在加强城区沿街店面垃圾管理,改善市容和环境卫生。

  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各沿街店面在营业期间的生活垃圾必须全部实行袋装收集,装放在店内自备的垃圾收集容器中,由环卫工人定时收集;在关门停止营业时,应将垃圾袋装
后置放在店门外,以便环卫工人收集,严禁将垃圾直接扫、倒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上。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必须做好与各个店面业主的衔接,定点、定时收集垃圾。装修垃圾、医疗垃圾由店面业主负责自行清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堆放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上。各沿街店面必须加强各自店前人行道及周边的卫生管理。

  暂行办法同时明确,对沿街店面未遵守上述垃圾收集管理办法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收缴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 (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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