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员以暴制暴频频殴死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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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0:18 南方都市报 | ||||||||
原因分析 “法律从未明确治安员权限” 法学专家:基层管理机构睁只眼闭只眼
“谁也没有赋予治安员执法权力!”华南农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王权典认为,治安员本来是协助管理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滥用权力,因为法律上没有给治安员准确的定位,立法与监管出现真空,导致治安员施暴的事件屡屡发生,对此基层管理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基层行政机关带有准行政职能,占有社会公共权力,在很多时候都滥用公共权力。 警方:部分场面需要治安员先上 他还表示,基层行政机关或组织为了执行公共事务(例如:计生、拆迁、综合治理),达到某些效果,喜欢动用这种力量,名为维护秩序,实际上是超越法律,成为打击压制的一种手段,对于治安员的越权行为,基层管理机构也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何会产生治安员打死人的恶性事件?警方认为,主因是其无权限。从法理上讲,治安员不穿警服不佩警衔,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只是协助警察工作,属群众组织。除一般公民权利外,他们不具备任何执法权。一般遇到小偷等,抓获后要交给警方处理。 作为公安机关的协助力量,治安员能做什么?长期以来,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其权限。很多联防队员对此也不清楚。有的联防队员误认为自己拥有执法权。 再者,治安执法本身就是一种需要严密法律程序和较高法律素质的人从事,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侵犯公民正当的人身权利。但联防队员出自各个单位,人员素质不同,良莠不齐,如有些保安不经岗前培训就直接上岗,管理困难。2003年,广州4名联防队员在追捕盗窃嫌疑人过程中,将小偷打死,被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送上法庭。 广东省公安厅曾规定联防队员“四不准”,即不得自行对场所、特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治安检查,不得自行清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不得自行行使收容、关押、审讯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不得自行上路拦截、检查车辆。但因治安工作的复杂性,这些规定常让治安员觉得“权力不够用”。 而且,在外来人口较多,易发生群殴的地方,“一般先让治安员上,把场面稳住后,我们再处理。”一白云基层民警如是说。 综治办:基层警力捉襟见肘所致 据白云区永平街综治办负责人介绍,永平街本地原居民只有1万多人,而来该地的流动人口却超过10万人。如此巨大的人口基数必然带来巨大的社会治理压力,一个永平街就拥有300多名治安员,然而还是显得捉襟见肘,警力显得不足。 该负责人认为,这实际上是警务工作运作模式的问题。在公安部文件中经常提到的机构设置交叉重叠,警种多,部门多,或者说机关和基层警力倒置,这样的运作模式造成真正干活的警力不够了。 有人认为,警力不够,而治安员虽然上岗前受过培训,但是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法律教育,数量又大,就更容易出现以暴制暴的事件。 远瞻 2008年不再有治安员 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后来有些派出所还曾专门设立过“联防办公室”管理联防队员。鼎盛时期,一个200名民警的派出所,曾经拥有过60余名联防队员。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的群防群治力量已达12万人,占全省总数的近1/3,是全市警力的4倍。据警方介绍,其种类很多,相对的管理部门也很多,如联防队员多属村镇聘用,治安员多属市政府聘用,企事业单位保安多属保安公司聘用。 不可否认,广州群防群治力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去年治安员就协助警察破案2.5万宗。但是由于经常出现的越权执法问题,去年,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3年内清退现有治安员。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 对策探讨 用养治安员的钱盘活警力? 完善法律依法行事是根本 如何杜绝治安员执法犯法的情况?白云区法院的一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治安形势严峻,警力相对不足,治安员仍然有必要存在的过渡期内,要通过立法明确和限制治安员的权限。例如参考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联防队员“四不准”的规定,将一些容易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职责从联防中剥离出来,以防止联防队员违法执法。要强化对治安员的严格管理,防止其实施打人、骂人、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此外,还要明确治安员所属组织的法律责任,多方协调共同监管。治安员所属组织违反该条例招聘治安员,违反规定为治安员配备制式服装、标志和器械,所属治安员在执行职务中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治安员所属组织和该组织负责人将承担一定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 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重点加强对治安员的法制教育也是当务之急。农村为了遏制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多发性犯罪,自发采取“以牙还牙,以暴易暴”的方式,利用原始愚昧的做法蓄意报复,是造成农村治安员在新时期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 针对有治安员抱怨待遇低的问题,法官建议多渠道解决治保经费来源,消除治安员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治保人员的劳动报酬问题,并为治安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以消除治安员担心因公受伤害后无力医治,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取暴力方式事先防卫或防卫过当。 盘活警力是当务之急 有民警称,一个治安员一年的工资、管理费等加起来一年起码1万元,12万群防群治力量若有一般需发工资,一年的投入就是6个亿。如果将这笔钱投入到警力改革上来,或许效果更好。 中国公安大学治安系副主任汪勇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曾表示,警力之所以略显不足或显得不足,实际上是警务工作运作模式的问题。比如说公安部文件中经常提到的机构设置交叉重叠,警种多,部门多,或者说机关和基层警力倒置,这样的运作模式造成真正干活的警力不够了。因此当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发挥警力资源的作用,像西方国家那样,不断地盘活警察资源,使警务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 今年3月24日,广州警方开通60条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当时交警部门和巡警部门负责人就曾表示,正在考虑一警多能。 据悉,目前,警方正在就治安员队伍的管理等问题征求市民意见。 提高治安员素质提上日程 白云区永平街综治办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应提高治安员素质,治安协管员打死人事件发生后,他们加强了教育力度。治安员上岗之前都有严格的培训,每两周开一次班长会议,每月开一次全体会议,而且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制度。同时,他们以已经发生的案子来警示现在的治安员,要求治安员不能越权,治安员的职责只是负责治安巡逻,遇到突发事件,只是负责控制局面,其它的事情就交由有关职能部门来处理。 市民说法 有人弹:烂仔队 有人赞:安人心 在白云区永平街横岭北街,“治安队就是烂仔队”,一位本地村民对治安员不屑一顾,他说自己曾经目击了多起治安队员殴打犯罪嫌疑人或者无辜群众事件。 他说,治安员几乎就是村里招募来的一些无所事事的后生仔,由于这些年轻人是本地的,不少人没有读过多少书,既不懂法律,又不学好。他们经常找茬专门欺负外来流动人口,动不动就打人,只要不打死,街道、派出所有时候也管不了。 昨天下午,在白云区的永平街和陈田村,记者刚好遇见数十名治安员会同街道工作人员在进行出租屋消防、计生等各种检查。 有的村民和外来人口也表达了另一种看法。陈田一家照相馆的服务员说,她来这里有好几个月了,感觉陈田村治安不错,每天从早到晚都可以看到不少治安员在街上巡逻,自己晚上很迟下班也不怕,她感谢治安员为当地平安作出的贡献。 一位刚从东莞过来不到一个月的治安员告诉记者,这里比那边治安好多了。他同时要记者看看远处悬挂的各种加强综合治理的宣传标语,听说以前这里很乱,但是最近街道抓得很严,最近好像没有发生什么打假、斗殴事件。 治安员心声 若只是为了工资绝对不做治安员 对于村民的批评,治安员也有苦衷。在白云区永平街治安队永泰中队,一位退伍军人出身的治安员负责人介绍,他们中队有190多名治安员,每人每个月基本工资700元,奖金封顶200元,这就是他们所有治安员的收入,“收入就比清洁工好点”,治安员违反纪律了还要扣钱。 在中队的办公室的墙壁上,记者看到了一份《治安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制度包括了十大禁令:不得打瞌睡,不得打牌、打麻将,不得进娱乐场所……违者扣50~100元,一月内违反三次或一年内五次者开除;工作时间不得吃夜宵、吃零食、看书报,不得敞开衣胸、卷袖、卷裤腿……违者扣20元,记过处分。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他们做治安员完全是为了保本地平安,因为,他们村经济条件不错,如果是单纯为了这几百元的工资,他们绝对不会出来做治安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