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高法院”裁定陈水扁当选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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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04 华夏经纬网 | ||||||||
图为台湾“最高法院” 华夏经纬网6月1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亲当初提当选无效诉讼上诉,今日上午10点遭“最高法院”驳回,维持原判,确定扁吕当选有效。 据悉,今日上午的宣判中,国亲部分有十名律师到场,而扁吕部分则仅有一名律师出席,场外则有部分民众抗议“司法”不公。
据报道,去年3月20日“总统大选”前夕,发生震惊各界的319枪击案,国亲阵营所推出的“总统”候选人连战、“副总统”候选人宋楚瑜以少数票数落败,现任“总统”陈水扁及“副总统”吕秀莲获连任成功,国亲阵营高度质疑此次枪击案发生动机不单纯,在“中选会”完成“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公告后,提出当选无效诉讼。 据了解,全案经台湾“高等法院”宣判后,国亲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曾于今年5月召开言词辩论庭,了解当选无效、选举无效诉讼区别;潜在无效与潜在有效票定义、量程;举证责任的分摊;争议法条解释量程等议题。 而在“高等法院”场外,17日上午则有部分支持连宋的人士前往抗议。为维护安全、秩序,“最高法院”今日上午也特别调派警力,防范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