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常委王庆茂涉嫌挪用亿元资金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7: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6月17日电(张国栋、彭勇) “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候选者之一、深圳市三届政协常委、“深圳陈嘉庚”……这些都是深圳华茂实验学校董事长王庆茂头顶上的光环。日前,他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逾亿、并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本安排于16日开庭审理,后因故延期。 据了解,56岁的王庆茂被捕前是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总经理
王庆茂的案发因其挪用深圳华茂实验学校的教育储备金开发旺海怡苑楼盘。今年2月1日,王庆茂被宝安区检察院批捕。检方在起诉材料中称,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王庆茂利用其任深圳华茂实验学校、香港人子弟学校、台商子弟学校等多家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条件,指使学校财务人员将本应存入学校账户的教育储备金人民币9772万余元、港币466万余元,直接存入其个人及家属投资注册的深圳市旺海怡康公司账户,供其个人投资发展使用。截至2004年12月,王庆茂挪用旺海怡康公司的资金仍有人民币7512万余元、港币302万余元未退还华茂实验等学校。 不仅挪用教育储备金,学校其他教育经费也被其挪用。检方指控称,1996年9月至2004年8月1日,王庆茂指使学校财务人员将学校教育经费多次以“往来款”的名义,转入其个人及家属投资的深圳市文德福公司等多家公司。截至2004年11月30日,根据华茂实验学校账目反映,尚有债权人民币4825万余元未收回。同时,王庆茂还涉嫌为取得贷款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