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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庆汉庭审时承认6件抢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4:48 武汉晨报

  昨日庭审中,检方指控马汉庆与6宗抢劫案有关。从马汉庆在庭审中的陈述来看,他作案时冷静,相当有预谋,且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有一个细节能说明马汉庆的冷静:1996年,马汉庆伙同他人做他人生最大一笔抢劫案时,按照事先计划,离开现场后就把抢来的的士烧掉,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汽车没有在马汉庆预想的时间燃烧,他在耳边警笛声声的情况下,连续两次回去重新点燃蚊香,虽然最终汽
车还是没有被烧掉。

  初次作案:在汉劫杀“的哥”

  马汉庆:买枪准备倒卖,但用来抢劫了

  检方指控:1993年12月,马汉庆伙同章俊、周望弟预谋实施抢劫,准备作案工具“五四”式手枪等,24日晚,由章俊携手枪预先在青山工人村一偏僻处等候,马汉庆伙同周望弟拦乘一辆出租车到章俊预先等候处,章俊向司机头部开枪,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马汉庆陈述:手枪是在云南买的,共买了两把,2500元一把,同时买了五六十发子弹。开始,我是想做枪弹倒卖生意,但后来觉得倒卖枪弹太危险,于是利用手枪进行抢劫。其实第一次作案时,我们什么也没抢到(那辆的士被马汉庆几人随后焚烧),我从小就跟周望弟很熟,是通过周望弟认识章俊的,就是想试试他,看他有没有那个胆子做那个事。

  最大宗抢劫:出于“本能”杀人

  作案事实:打死2人,抢劫65万余元、2辆的士

  检方指控:1996年1月,马汉庆、周望弟、章俊抢劫了两辆颜色不一样的的士(两名的士司机被枪杀)作为作案工具,根据章俊提供的线索,经长时间“踩点”后,于当年1月10日,在工行古田办事处附近抢劫,当场打死2人,重伤3人,死者中1名为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1名是现场群众。这是马汉庆抢劫生涯中数额最大的案件,共65万余元。

  3人逃窜到简易新村宿舍附近,马汉庆用事先准备好的蚊香绑上火柴,企图引爆汽车,但未得逞。

  (还没来得及挥霍,11日凌晨,周望弟在与警方的枪战中被当场击毙。1997年4月,章俊也被核准死刑,只有马汉庆携带所分赃款和作案工具“五四”式手枪潜逃。)

  马汉庆陈述:其实我在整个过程中只对那个群众开了一枪。当时枪响后,周围的群众都不敢动了,但那个人估计是来看热闹的,飞快地向这边跑来,我出于“本能”就向他开了一枪,不知道打死了没有。65万元我只分了20万,因为我的错,烧车不成,让警方找到了证据,现在我分析,估计我下车时把窗户关得太死,里面没有空气,导致蚊香熄灭。

  我随后开始逃亡生涯,钱也在这个过程中用完了。半年后,我才知道两个同伴一个死了,一个被抓。

  神秘新疆引来抢劫犯

  马汉庆:觉得新疆神秘,到疆后不久即作案

  检方指控:1998年10月,马汉庆携带手枪来到乌鲁木齐,当年11月1日晨,马汉庆在乌市团结路四道巷路边守候,当被害人哈帕尔?买买提骑摩托车路过时,马汉庆向其连开数枪,骑走被害人价值6000元的摩托,随后将摩托丢弃在路边,并携枪逃到三亚。

  马汉庆陈述:那段时间,因为作案的关系,心情不是很稳定,加上原来看电影《冰山上的来客》,觉得新疆很神秘,就想去看看。再说,我当时从当地报纸上得知白宝山在新疆一次抢走现金100多万元,我也想试试。(据记者了解,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因边贸生意红火,带动了外汇市场的发展。位于乌市延安路的边疆宾馆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地下外汇黑市,这里也逐渐成了抢劫犯眼中的黄金地带。1997年8月19日,白宝山一次抢劫百余万元案就发生在此。巧的是,当初关押白宝山的监所,就是现在关押马汉庆的隔壁房间。)

  重庆作案劫走百余件T恤

  作案事实:杀死1人,变卖价值14万余元衣物

  检方指控:1999年6月,马汉庆来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经多日踩点、守候,将作案目标选定为沙坪坝区步行街的“梦特娇”专卖店,并于22日晚潜入该店,次日凌晨,马汉庆将值班人杀死后,抢劫现金5500余元,114件T恤,价值14万余元。

  马汉庆陈述:我没抢到钱,衣服也没那么多,只有98件,后来拿到广州卖了五六万元。

  (这是庭审过程中,马汉庆对检方指控提出的最大不同意见,这笔抢劫,是马汉庆在看守所中与其他关押人员聊天时无意间透露的。)

  其实,之前我还是准备在乌鲁木齐抢劫,但是延安路在修路,没有发现倒汇人员,就经重庆回去,我想梦特娇是个名牌,弄不到钱,弄一些好衣服也是好的。

  赌博输掉近5万赃款

  作案事实:再劫乌市倒汇者,致死一人

  检方指控:2002年5月,马汉庆再次从三亚到乌市预谋抢劫倒汇人员,6月10日晚,马汉庆在乌市固原三巷守候,见热合曼.买买提驾驶摩托车经过,便朝他连开两枪,抢得被害人摩托车离开现场。马汉庆逃到乌市新华南路后,取下摩托车坐垫下的4.7万元后逃离乌市,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马汉庆陈述:当时我用枪顶住他,他就是不下车,我便向他开了一枪,后来钱全被我拿到成都赌博输了。(热合曼.买买提的妻子昨日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她用维语对着马汉庆大声说了一通话,虽然听不懂,但记者能感觉到她非常愤怒。)

  最后一次“真不该来”

  作案事实:重伤1人,抢劫10万元

  检方指控:2004年9月,马汉庆在乌市经过数日跟踪,确定艾力.谢力甫为作案目标,10月29日,在延安路从背后朝被害人开枪,抢到10万元。经法医鉴定,艾力.谢力甫为重伤。

  马汉庆陈述:这一次真不该来,我已经安定了,在三亚有了家人,但孩子逐渐长大,我手头没钱,想做最后一次,当时心里也害怕,因为全国都发了我的通缉令,但鬼使神差地,还是做了。为了事后能顺利逃跑,我还花2000元买了辆摩托车。其实结婚生子后,我的目的是抢钱,不是杀人,比如最后一次,我本来开始是对准对方的头部,但我最终只向他的背部开了一枪。(按马汉庆的说法,最后警方在其家里搜到的8万多元存折,全部是最后一次抢劫所得的余款,他都以妻子的名字存到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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