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七部门联合治理超载一年成效有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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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2:27 中华工商时报 | ||||||||
山东省日照市警方日前查获一超载大客车,核定载客29人,竟然塞进了64名赶回家麦收的农民工。 近几年,我国公路运输中超限超载的问题日渐突出,已经成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去年6月20日联合在全国统一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如今一年过去,个别地方超载车辆仍在公路上大摇大摆地行驶着,七部委竟然管不住超载车? 司机生存空间狭窄
七部委联合治理超载半年后,交通部制定出调整道路通行费征收办法和标准的初步方案,鼓励各省份降低养路费和通行费,给司机留出利润空间。一些省份走在前面,重庆市将通行费下调26.7%。四川省对运煤车的通行费下调2/3,安徽省从去年6月起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按兵不动。山东省一位司机反映说,他的“大吨小标”车改正后,养路费、过路过桥费大幅度上涨,除了超载外,没有合法生存的空间。他以他的核定载重量为20吨的斯太尔货运汽车为例算了一笔账:如果拉20吨不超载,从烟台至济南钢厂往返运送铁矿砂,利润为2300元,费用为4952元,跑一趟亏2652元;拉到55吨时,利润可得6325元,费用为6198元,能挣127元。 这位司机心酸地说:“我们难道喜欢这种担惊受怕恶梦般的日子么?又有谁愿意在最疲惫的深夜,在漆黑的高速公路上狂奔?”他疑惑地问记者:“降低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 超载车出生“大门”没关死 交通部、公安部去年4月联合发布关于统一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总质量与轴荷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去年4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从去年5月起,由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交通部在全国集中开展“大吨小标”车辆的吨位恢复工作,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免费为“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核载质量或换发车辆行驶证,严禁新车“大吨小标”。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车辆,公安部门强制其更正核载质量。 一年过去。发改委公布了10批《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涉及250多个企业,1.2万多个车型,245万多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撤销了2万多个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车型。公安、交通部门免费更正和恢复了全国203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取缔非法汽车改装企业728家。 但公路上还跑着不少违规车。记者看到,在京珠高速公路上,有的车长12米以上,比原车高一倍,以最高40公里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摇摇晃晃地走着。看到的超载车中,50吨、60吨已是正常,不时看到100多吨重的斯太尔货车,压着整条路上的车都跑不起来。一位司机忧虑地说:“国家公路怎么承受得了,治超岂不成了空话。” 交了罚款放车走人 去年6月20日七部委公布的治本措施是:对不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不予放行,杜绝超载车上路行驶。 目前在京沪、京珠等高速公路上,都能看到不少超载车辆。河南一位司机反映说,超载车辆是公路上的最大杀手,为什么能照上公路?现在的情况是,即使被抓、被扣,交了罚款,就能开车走人,似乎钱从我的口袋中掏出来,超载问题就解决了。 河北一位司机反映,用罚款治超载,越罚越超。他从隆化往北京运玉米,能拉12吨的车,只装了9吨多,路过滦平县被罚款300元。罚款的结果使得车主不得不多超载,用超载挣出罚款钱。有的警察以权谋私,治超查车成为敛财手段,交钱就放车。 此外,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司机想方设法超载。由于人力所限,执法人员无法做到一年365天、天天24小时盯在路口,超载车钻空上路,大摇大摆地奔跑。一位河南司机反映,全国治超有的省紧,有的省松,超载车往治超松的省份跑。 司机们建议,政府尽快出台运费最低限价及相关减免规费政策,使货运车辆不超载也能生存,这是治理超载的基础和前提。必须严格执法,要查就一查到底,所有的路口一律不允许超载车通过,对在公路上查获的超载车,追究原始路口的责任。对超载车不罚款不扣车,卸载后才放行。 (新华社记者林红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