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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分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4:1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张娅 王琦 王军强记者浩文)6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集中公开宣判毒品犯罪分子的统一行动,共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计21件40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14案16人,有期徒刑7案24人。这批毒品犯罪案件中,西安市9案19人,宝鸡市2案3人,咸阳市5案6人,汉中市3案8人,延安市1案3人,榆林市1案1人。这次集中、统一宣判行动,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刘团结等人贩卖毒品一案:刘团结自2004年3月以来,雇用郭广友帮其贩卖毒品,并许诺给郭好处费。同年10月上旬,刘团结从河南籍毒贩韩冬梅(在逃)处以每克27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海洛因500克及毒品添加剂。后刘、郭将该毒品分别以300元和310元每克的价格贩卖给刘亚军(在逃)等人。同年10月28日,刘团结再次与韩冬梅电话联系购买毒品。同年11月4日凌晨4时许,韩冬梅指派其外甥吕金杯(在逃)携带毒品到刘团结住处时,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吕金杯见状弃毒品逃跑。公安人员查获毒品海洛因净重670余克,后在院子中抓获刘团结,并在其住处查获称量毒品的戥子一杆及毒品添加剂300余克,从中检出咖啡因。西安市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团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郭广友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毒资人民币14万元依法没收。

  另有阿西打何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西安市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阿西打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叶宝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万元;毒资人民币11.928万元依法没收。

  上述两案,陕西省高院均裁定驳回各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并对阿西打何和刘团结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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